第14章 玉杯擎处露华浓 8
(八)
回到禄县,都是第二日晌午了。
董思焦头烂额一路,等到驿馆,安顿好沈千重,只抛下一句“我这就去通报府尹大人一声,请个道士来看看”,便撒腿就走了。
若真是采花贼还好!
天罗地网也能抓住,只是时日问题。
若是些鬼怪所为,他一个通判上哪里说理去。
沈千重也不拦他,由得他去。
韩翊询问:“大人,禄县也耽搁几日了,今日启程去惠州吗?”
沈千重摇头,“再等些时候。”
韩翊只得应好,关上屋出门,只留了他一人在屋中。
“将那只九尾狐在禄县如何寻人的,详细说与我听听。”他唤了或心一声,便自顾沏了杯茶,茶香四溢。
或心额头三条黑线:“就是,去咬人肩膀啊。”
沈千重眉头皱了皱眉:“都咬了些什么人?禄县也不小,都是寻的哪类人?”
他其实也让董思查过,可董思回来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小家碧玉,都有,实在没有规律可循呢!
或心想了想,托腮道:“馨做仙使的时候就不聪明,夜大人寻的也都是笨笨的,或者看起来木木的。”
沈千重顿了顿,良久才漫不经心开口:“那他寻不到也是应该的。”
这只九尾狐在禄县闹得鸡飞狗跳,若是放任继续,还不知要闹到何时。而按或心说法,各路仙家对他都略施薄面,就算有人在禄县搅得天翻地覆,也没有仙官会过问一声。
他既是插手了禄县的事,总需有始有终。
或心满脸好奇:“为什么?”
沈千重顺水推舟:“谁说前一世笨些,这一世便也笨到一处去的?”
或心便在他袖中坐起,似是,有些道理。
夜大人寻了这么久,也都是寻些笨拙的,万一这一世的馨变聪慧了呢?
岂不是南辕北辙?
或心心中按捺不住,想当下就说与夜听,可又怕沈千重恼她。
沈千重又翻开一页书,淡淡道:“我们只在禄县呆三日,再寻不到就去惠州。”
这么说便是……要替夜大人寻人?
或心满眼惊喜:“沈千重!”
“送瘟神。”
“……”
而后一日,或心都不见踪影。她去了何处,沈千重心知肚明。待到翌日傍晚,有人才匆匆忙忙回了驿馆:“沈千重,你怎么什么都知晓的!”
这便是寻到了。
虽是寻到了,却有几分垂头丧气,想来是不顺。
“怎么了?”他问。
“哎,沈千重。”或心端起茶杯,吞了一大口,又活活叹气:“人算是找到了……”
人算是找到了,近日才随家人牵入禄县。
所以文德仙君是不打妄语的。
十一二岁模样,粗布麻衫,却机灵聪慧。爹爹在药铺做学徒,她便在药铺帮衬跑腿,识了不少药材,也记了些病症药方,颇得掌柜喜欢。
许多送药的活掌柜都乐意让她代劳。
于是某狐在演练了不下二十余次的重逢场面后,硬是给活生生演砸成了。
他是忍不住上前拥抱她。
这一拥抱隔了足足三千年哪。
三千年便都似浮光掠影。
结果小丫头眉头一皱,继而狠狠一脚踩下,疼得某狐狸眼泪都快掉出来。
“登徒子!你再使坏,我就去报官了!最讨厌你们这种游手好闲的公子哥,一身铜臭味。”
夜傻眼。
登徒子?
铜臭味?
游手好闲公子哥?
这,明显画风不对呀!
再后来,无论他如何示好,她都懒得抬眼。
比他还傲娇几分。
或心一声叹息,托腮道:“寻是寻到了,还比不上寻不到的时候呢……”
沈千重便瞥目看了她一眼,又继续落笔写他的字帖:“她不喜欢的是他这个人。”
他话中有话,或心却没听出,只顾着点头,“是不喜欢,还不喜欢得很!”
沈千重只得停下来,点破:“非要,做人吗?”
呃,或心突然心领神会。
从前就是仙宠不是!
于是,第三日,某狐便摇着尾巴往人家怀里撞。
撞了不说,还各种往里怀蹭。
有人当下就怒了:“哪里来得狐狸!”
挑起扫帚就赶他。
她从小就怕狐狸,又怕又讨厌!
更何况还是只上来就各种蹭胸的狐狸!
简直,厌恶至极!!
夜直接懵了。
那丫头竟然还借掌柜家的大黑追着他咬!
还是或心拎起它跑掉的。
临到傍晚,或心才怏怏回了驿馆当中,“唉,沈千重,这回,是比讨厌人还讨厌狐狸呢!”她指尖轻敲着茶杯,一脸心事重重墨阳。
沈千重一手持书,一手依样摆棋局:“寻常人家不喜欢狐狸是常事,并不出奇。”
或心怔了怔,似乎,也是的。
狐狸也算野兽,少见圈养,寻常人家养得都是猫猫狗狗。
比如沈千重,就养了一条大黄!
还给大黄洗澡。
或心弯眸而笑:“你是说变作猫猫狗狗?”
沈千重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她学聪明了,这次又道:“那若是连猫猫狗狗都不喜欢呢?”
沈千重停笔,字字珠玑:“那就再装做可怜些,委屈些。”
或心忽得茅塞顿开。
第四日,或心带了他往药铺那里去,可它这幅模样,委实……
“夜大人……”或心实在哭笑不得。
汪~汪~汪!
响亮声音里又带着十足的哀怨,一瘸一拐得在她面前绕了一圈,得意得很。
简直,目不忍视。
或心想开口,又见那小丫头正好从药铺里出来,夜便撒腿跑了过去,或心拦不住,只得在一旁看。
“哪里来的狗?”对面的小丫头果然停下脚步。
“嗷呜~”某狐配合张口。
“你真丑!”小丫头放下篮子,轻身蹲下,“原来是腿受伤了,怪不得。”
叫得这般凄惨……
或心汗颜。
好歹也是仙界中的凤毛菱角,扮狗的模样,也真是,节操碎了一地。
“手给我。”她篮子有草药,某狐立即伸出爪子配合,毫不迟疑。
小丫头惊奇,“还真是听话。”
某狐也不害臊,“汪汪”应声,分明得意。
小丫头也忍不住笑起来:“这般小一只,是不是被其他恶狗欺负了?”给“狗”爪覆上草药,又轻缠两圈绷带。扎得不紧不松,口吻语重心长,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不仅聪慧过人,还心灵手巧,哪里有半分愚笨的样子。
或心不禁唏嘘。
某狐果然更不矜持。
她说被恶狗欺负,他就从善如流,欢心鼓舞得往她怀里蹭,好似委屈得不行。
“汪~唔~”
或心额头三道黑线,全然不忍直视。
“咦,你怎么同那只狐狸似的?”提起早前那只狐狸,语气里显厌恶。
某狐立即警觉,乖乖夹起了尾巴,作可怜状。眼泪汪汪,就似要流出来一般。
小丫头捂嘴便笑,“还真会看眼色似的!走啦,小丑狗,我要回去了,晚了娘亲要担心了。”言罢起身,跨上篮子,拍拍他的狗头,“别再被其他恶狗欺负了。”
小丑狗……
或心再度汗颜,若是换个人,只怕要被狐狸活活吼死。
某狐前一秒还得意翘起的尾巴,下一秒就僵在半空中,狗嘴忍不住抽了抽。
——竟然,又,不要他!
呃……或心冷汗直流。
眼看有人走远,某狐呲牙咧嘴,“嗖”的一声窜上!
撵路!
或心想跟上前去看究竟,奈何头上的伞纹丝不动。
沈千重?她疑惑转头,只见他单手撑伞随意而立,一袭白衣在暖风和煦里,翩若出尘。他瞥她一眼,又转眸看向前方,神色平淡如常。
“你怎么又跟来了?”小丫头不得不停下来。
身后的瘸子狗也跟着停下来。
小丫头哭笑不得:“你总跟着我做什么?我得回家了,要不娘亲要担心了。”
夜想也不想,干脆张口咬住她的裤脚不放。
或心眼珠子都险些瞪出来。
撒娇,耍赖,打滚,死不要脸……
哪有半分神兽的尊荣!
嘶~小丫头一声惊呼:“呀!我的裤子”
又搞砸了!
或心都替他闹心。
小丫头只得叹息:“真是只笨狗,你要跟,去跟那些富人家多好,跟着我连多的口粮都没有。”顿了顿,又学做大人摸样,“要挨饿的。”
夜显然还在震惊和后怕中。
这几日,他处处遭嫌弃,简直心酸至极……
小丫头却扁扁嘴,拎着篮子蹲下,心软摸摸它的头:“小丑狗,若是带你回家,爹娘亲外出时候,我们还可一块作个伴儿,是不是?”
峰回路转,某狐瞬间竖起狗耳。
“不过,不许同野狗打架了。”
“汪!”某狐立即进入角色,毫无违和感。
“不许再咬裤子。”
“汪!”
“嘻嘻。”小丫头欢喜起身,“回家吧,再晚些,娘亲真要担心了。”
他摇着尾巴跟上,心花怒放。
不时回头看看或心和沈千重,狗嘴得意上扬,又赶紧蹦跶撵上。
或心啼笑皆非。
折腾这几日,某人是连形象都全然不顾了,好在结局终归是好的。
目送这一人一狗消失在眼帘尽头,才晓四月夜雨,碎了一地落蕊花香。
彼时,夜的话浮现脑海里。
“你知道当时晨慕在我耳边说的一句什么话?他同我说,但愿有一天,你不会后悔莫及。我果然后悔莫及,可是过去的只能过去。活着的人可以创造时间,死了的人,时间就永远停止了。无论失去一段记忆,还是失去一个人,至少你还在这里,还可以做你觉得该做的事情,去见你愿意见的人。”
无论你失去一段记忆,还是失去一个人,至少你还在这里,可以做你觉得该做的事情,去见你愿意见的人。
“走吧。”沈千重从来都懂恰到好处。
或心回眸看他。
他眼中的深邃幽兰,此刻全然是她。
心跳莫名漏了一拍,或心脸色微微涨红,尖耳便嗖得窜了出来,自己都觉尴尬得很。
“去何处?”她赶紧将耳朵按了回去,惯是搬石头砸自己脚。
“还有两日到平阳郡。”他也好似不觉,撑伞转身,她赶紧撵上:“平阳郡可有什么好吃的?”
“凤梨酥。”
她不喜欢凤梨酥,“没有烤鸡?或者糊肘子?”她都开始想念董思家的肘子了。
“有八宝鸭。”
“哦,那想必是极好的。”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阳光正好,沈千重嘴角清浅勾勒。
……
禄县耽误了好几日行程,翌日,沈千重就准备离开禄县。
“这采花贼的案子破了。”他同董思是如是说的,没有采花贼,不过是纨绔子弟好事,养了条狐狸四处吓人。
董思将信将疑。
但确实采花贼一事忽然平息了,又容不得他不信。
“沈千重,还真有你的。”董思是真心佩服,他还在一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寻道士呢,沈千重这头就将案子破了,大理寺便是大理寺,哪里有大理寺卿破不了的悬案?
沈千重也不同他多说了。
翌日,董思一早来送行,一直从驿馆送到远郊。一路上,谈些琐碎杂事,或心在袖中无聊至极,瞌睡连连。唯独听到末了几句。
董思少有的正紧:“如今朝廷并不安稳,需自珍重。”
沈千重莞尔,兄弟间相拥而别。
挥袖间,险些将或心甩出去。大半个身子都滑出了袖口,好在手死死攥紧爬了回来。
好险好险!
上了马车,董思还在挥手作别。
她便也在袖中作挥手道别状!
沈千重无语。
或心就悠悠道:“好歹相识一场,还吃过他家的猪蹄儿不是?”
沈千重好笑,她也跟着笑起来。
离开时,夜赠过她一根狐毛。
这可是根九尾狐毛!
放在三界都珍贵得很。
她就放在沈千重袖间摊开,全然当作是张羽绒床,舒服惬意得很~
更重要的是,有了这根九尾狐毛,白日里即便没有人撑伞,她也能借着这根九尾狐毛挡住阳光,化作狐狸模样出现了。虽然只是狐狸模样,却也比早前好了许多。
或心欢喜得很。
于是,从禄县到平阳郡行了两日,她都懒洋洋得趴在沈千重的马车里,喜欢的时候再回袖子里。
自由自在得很!
到了第二日晚间,马车就抵达平阳郡城楼。
沈千重在平阳郡没有熟识,加之有相城和禄县的前车之鉴,就怕一大群官兵衙役蜂拥跟随,所以韩翊并未提前通知郡守,只想低调路过。
韩翊下车打点,不多时便放行入城。谁想刚入城,就险些和对面驶来的马车撞上,幸好车夫处理得稳妥,并没有伤着。
对面马车下来一老者,连连赔礼道歉:“对不住对不住。”
是他家马车马失前蹄差点酿成事故。
“没惊到老人家才好,不妨事。”沈千重并不在意。
对方感激作揖,又道了几声“对不住”,让身后小厮替上名帖:“老夫着急出城,才冲撞了公子的马车,人和马匹若是有任何闪失,请公子务必到府上,家人会料理。”
沈千重本想推辞,但见他有些疲惫,又着急出城,就却之不恭。
目送对方马车驶出,沈千重低眉看了看名帖。背面刻着一个清晰的“药”字,是做药材生意的。翻过名帖,正面是一个“傅”字。
在平阳郡经营药材,又姓“傅”的,只有一人。
“傅员外?”沈千重不免惊奇。
早前给二宝工钱的就是平阳郡的傅员外,是个有名的良心商人,竟然会在此处遇见。
倒是无巧不成书。
沈千重轻笑一声,或心却蹙了蹙眉头:“沈千重,他身上好重的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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