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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徐吟春的大学


  分到一个宿舍的四位男生各自做着自我介绍,徐呤春,作曲专业;谢飞,作曲;刘宏,钢琴;鬼仔,西洋打击乐。

  徐吟春和鬼仔因为到得晚,靠窗的位置已被先到的谢飞和刘宏占据,徐呤春便问犹豫的鬼仔:“你选哪边?”他的本意是谦让,但鬼仔看都不看他,骂了句脏话,说运气不好来晚了。谢飞听后走过来,问他:“你喜欢靠窗?不然把我的位置让给你?”鬼仔倒丝毫不客气,只说了句谢了!就这样,鬼仔和刘宏住在了靠窗的位置,而徐呤春和谢飞靠了门。

  几人正收拾东西时,推门进来一人,正是老章。他是单簧管专业,与刘宏是同乡,又是发小。“我靠,你搞到个好位置哦,初升的太阳正好照到你的屁股。”他说话声音很响,动作也很张扬。刘宏一一给他介绍室友,他便一一与大家握手。他又大声说:“我们班二十几人,只有我们七个男生耶,刘宏你可要小心喽!”

  刘宏和鬼仔都生得轮廓端正,眸亮齿洁,只是一个白一个黑,一个柔一个刚,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英俊靓仔。

  与所有大学室友一样,他们几人很快成了好朋友,白天一起学习一起打饭一起喝酒,晚上一起抽烟一起畅想一起聊女生,似乎生活中除了自由就是快活。

  刘宏性格腼腆,文静中又有一丝洒脱,这便招来了众多花痴们的纠缠,由此,麻烦也就找上了门。其中一位大三学长笛的女孩儿,人们称呼她甜甜,整个人浪得花瓣翻飞,淫风旋舞,每次遇到刘宏都会粘贴腻腻不肯离开,甚至会在食堂最热闹的时候大喊“刘宏我爱你”。

  一天晚上,徐呤春和刘宏包剪揼输了,只得跑腿去为全寝人买宵夜,回来时就被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堵在了路上。其中两个膀粗腰圆的家伙嘴里极不干净,指着刘宏骂,威胁他如果不离甜甜远一点,就打歪他的脸。刘宏申辩说是甜甜每天找自己,自己根本不认识她。其中一人没等他说完伸手就是一嘴巴。徐呤春一直没说话,见他们伸了手,扔下东西便挡了上去。

  那两人见有人出头,也不废话轮拳就揍。可两人的拳头总是慢半拍,说什么也招呼不到徐吟春的身上,而自己的脸和肚子却成了对方的靶子,乒乒乓乓响个不停。没多久,两个壮汉就鼻口窜血地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剩下几个跟班的,谁也没敢动手,待徐呤春领着刘宏走远,才敢过去慰问倒下的两个废物。

  当晚,213寝室相当热闹,刘宏把徐呤春的壮举讲述了无数遍,每一遍又会找出些新的细节来。后来鬼仔就说:“你如果在我家乡,一定是个带头大哥。”由此,徐呤春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几个人的大哥。

  有了大哥,就有了主心骨就有了脊梁。在接下来的几次与高年级男生的摩擦之后,没有人再来找他们的麻烦。

  之所以就读音乐学院,徐呤春是出于对音乐的热爱,而刘宏、老章和谢飞则属于顺水行舟,是被家里逼到这里来的。鬼仔是个例外,他是个真正的不学无术者,没有他爸这位大金主支持,无论如何他是考不进花城音乐学院的。他的理想是叱咤江湖,游侠法外,做小马哥或山鸡哥那样的豪杰。他不想做大哥,大哥不自由,大哥需要装腔作势,需要正儿八经,像徐呤春这样的人最适合做大哥。而他本人,要的是张扬,是随心所欲,是不受任何道德、法律、规矩、家庭的约束。在他看来,这个世上除了义气以外,什么都不重要。

  徐呤春有了两个死心塌地的追随者——谢飞和刘宏。而鬼仔一心要做宋子豪身边的小马哥,陈浩男手下的山鸡哥。既然现在有了徐呤春这位大哥做靠山,他就必须去开拓自己的空间和传奇了。于是,他为徐呤春又拉来了一个小弟——隔壁寝室板胡专业的陈赫。

  鬼仔和陈赫每日游荡校外,很快结交了大批烂仔,同时也惹上了一些麻烦。有时他和陈赫会洋洋得意地带着一批新小弟回到校园来拜见大哥,有时也会鼻青脸肿灰头土脸地来求大哥出手援助。宿舍成了他们的根据地,徐吟春成了他们的救星。每当鬼仔和陈赫遭难时,徐呤春都会带着谢飞、刘宏冲向战场。徐吟春很讨厌这样,但是已经身不由己了,谁让你是大哥,谁让你讲义气了。

  每次遇到这种事儿,人们是找不到老章的。他从不认徐呤春这位大哥。敬酒时人人都喊大哥,他只叫徐吟春为阿春。在校园里,老章看起来和他们是非常铁的哥们儿,而一旦有战火弥漫,他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会远远望着这些自以为是黑帮风云人物的可怜虫们的背影冷笑叹惜。

  到了大二时,徐呤春几乎成了全校学生的大哥。在外被偷了被抢了被欺负被骚扰了,人们都会求助于他,甚至有些老师也会找他帮忙。他要做音乐写曲子完成论文谈恋爱踢足球打游戏喝酒疗伤,还要替人出头,应酬感恩者的感激与回报,搞得他很是忙碌。

  他的女友叫嫣儿。弹钢琴的嫣儿,一如德彪西的月光般温婉娴顺,即便看到男友边整理衣服边从某位女老师的办公室里出来,也不会发飙。

  每遇到这种情形,她说话的声音就会变得更加缓慢而纤细,眼睛会朦朦胧胧有些呆意。徐呤春知道那是她的伤心、她的愤怒、失望和反击。他不想解释。说什么呢,否认?承认那是应酬?无论说什么都很无聊。他只是无声地去夜店接她,无声陪她一路走回。

  嫣儿极具音乐天赋,她对音乐的领悟力和理解能力已令很多教授们自叹弗如。尤其那些舒缓而忧伤的作品,经她的双手演绎出来,便是一段栩栩如生的故事,故事里有人物、有景致、有心伤、更有绵绵情语。她被称为校园中的肖邦女王,人们纷纷预言,她将来必然要去科蒂斯或是朱莉亚这样的学校深造,她会成为华人圈里下一个田佳鑫、陈萨或王羽佳。

  可是,她却毁在了徐呤春手里。

  徐呤春又毁在谁的手里呢?

  嫣儿每周都会去一家叫“浸泡的月光”的夜店献艺三天,除了弹钢琴,偶尔也会即兴唱些歌剧选段。她有着一副与生俱来的金嗓子,意大利语歌词也把握得纯正地道,令很多专业美声同学汗颜。她成了酒吧里的金字招牌。

  她也曾劝男友随她一同演奏,她知道他在钢琴上的造诣颇深,也很欣赏他对爵士乐的纯熟演绎。但徐吟春拒绝了。他真的没时间。

  嫣儿并不缺钱,之所以去打工,是因为那里有她的舞台。而在徐呤春这里,她的舞台太小。

  她是个极受欢迎的人,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她,但她是徐呤春的人,她就变成了人人嘴里的嫂子。她有时会觉得,嫂子这两个字把她喊老了。

  逛夜店的有常客,更多的则是外地客。有些外地客自恃有钱有地位,或老爸有钱有地位,就会做出些不知深浅的事来。有几次,一些游逛的烂仔们遇到有人对嫣儿纠缠不清,竟出手暴打了人家,甚至还砸过酒吧。临走还放话,说自己是春哥的人。可怜的徐呤春,被人称作阿春或春哥的人,连这些烂仔们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店老板也不是吃素的,自然要找自己的保护人出面讨回公道。黑社会吗,总是要坐下来谈判的,于是徐呤春经常从学校的琴房里一出来,就直接带着乐谱奔赴了谈判现场。

  黑社会谈判,场面是一定是要装的。各自带了些人不说,每个人还要装出凶神恶煞的模样来,能露出的刺青尽量不要浪费在衣裤里面。谈判末了,证明是场误会,对方大哥激情要求和徐吟春磕头做兄弟,而徐吟春则主动提出拿些钱出来,让店老板修缮门面。

  底下的弟兄们一看,谈判已经按照惯例流程进行完毕,从包房里出来的自己的大哥和对方大哥已经热情拥抱在了一起,便收好了家伙穿好衣服,招呼刚刚还是死敌阵营中的旧相识,问问对方的近况,家里如何……最后走远了,还要回头喊,有空一起喝酒啊!

  无论是刘宏,还是鬼仔、陈赫,春哥承诺赔出去的几万块钱对他们来说都是小数目,于是临走都抢着掏卡给店老板刷。老板是个明白人,哪里肯收这钱。于是当场春哥就宣布,以后这个场子,不许有人来闹。

  从那以后,无论多忙,徐呤春都要亲自去接他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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