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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沈家与端砚


  今天没那么热,京城上空白云朵朵,与地球北京的昏暗污浊形成鲜明对比,看来这个世界的环境保护还不错,最起码没有沙尘暴。

  多云的天气,再加上凉风习习,倒是很清爽。一大早小天兄妹就赶到了老师家里,今天可是要带他们参加一个聚会呢,两小可不是爱迟到的人,老师还交代他们穿上汉服。

  在此说一下,这个世界的汉服并没有消亡,只不过工作时很少穿,逢传统节日,盛大活动还是要穿,就像地球上的日本和服一样。

  老师家里正吃早餐呢,就招呼两人坐下一起吃早餐。两人正好也没吃饭,就简单的吃了点东西,这才知道今天一家人都会去。

  五个人坐一辆车有些挤了,小天就把自己的车也开着,跟在老师的车后边,一家老小向目的地行去。

  宴会的地点设在了紫云轩,听名字就很文雅。小天兄妹可没去过,但是师姐去过。在路上师姐就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紫云轩是京城沈家的产业,提供餐饮,茶话,聚会,休闲等服务。会所很有特色,是一家古典中国风的会所,古意盎然,环境优雅,而且经常举行一些文化活动,很是雅致。为此,几人来时还专门换上了汉服。

  “沈家是什么?很有名么?”小天好奇的问道。

  “你知不知道沈周山?”

  “作协主席?写出《路途》《人间天堂》的沈周山?诺尔贝文学奖获得者?”小天惊奇道。

  “不错,正是他。他儿子沈亦儒是雨燕出版社的社长,也是我国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写出了《霍桑探案系列》。孙子沈希辰才17岁,也算是年少成名,已经写了几首歌曲,写的还可以。出了一张专辑,靠着家里的影响,还算火热。”师姐给小天解释着,不知道为何,提到沈亦儒时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好像很厌烦。

  “虽然祖孙三人都是狂妄而又自以为是的家伙,但是不可否认沈家是书香世家的事实。祖孙三代都算有些才华,再加上沈周山的作协主席的职务,沈家在华夏文学圈里影响力很大。不过,因为爸爸不满沈周山的官僚主义,再加上其人心胸狭隘,与我们家的关系并不和睦。”师姐跟小天解释着。

  这时,前面的车子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阁楼前停下了,老师夫妇下了车,一个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亦儒见过伯父伯母,多日未曾拜访,不知伯父伯母可还安好?”

  “贤侄客气了,老夫身体好着呢。”

  师姐也停好车,带着小天兄妹走了过来。

  “琴妹回来后,愚兄还未曾去看你,今日得见,正好叙叙旧。这两位小朋友是?”

  “这是我爸新收的弟子杨笑天和潘思源。”师姐回到,转又向小天介绍到:“这位就是沈亦儒先生。”

  “原来是伯父高足,幸会幸会!”

  “原来是沈先生,久仰久仰!”小天寒暄道,心想这老家伙好像对师姐有意思?眼神不对啊。不过,看师父师母还有师姐的态度,明显不乐意嘛!真没眼力劲。

  “家父和几位前辈已经在到了,正在厅中等候。诸位请随我来。”沈亦儒也不再客套,带着几人向会所内行去。

  紫云轩果然名不虚传,门头之上挂着一块的匾额,上题“紫云轩”三字,字体龙飞凤舞,苍劲有力,当真是入木三分,一看就知是出自名家之手。

  进了门内,只见会所保留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精髓,古色古香的庭院、宫灯、老式的桌椅、床铺,院内的风荷、柳树、桃树和银杏,传统结合自然的风味,在一片民居中造就了神秘而尊贵的气质。

  整座院落建筑群的建造风格完全吸收了皇家宫殿、王府、官邸、庙宇的“官式”建筑风格,恢弘大气,同时在整座庭院内设有“春”、“夏”、“秋”、“冬”内园4座,这种院中有园,相映成景的特色使整个会所充满了雅致的中式气息,展示出天、地、人、己的和谐四素

  宴会地点设在了夏园,进去后小天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一间屋子,而是一个露天的院子。院子里飞檐亭台,一弯曲水,很是不凡。只见院内已经有很多人在聊着天。看到小天等人,诸位也都起身相迎。

  “老谭来了!哎哟!黄老师也来了,你们还真是夫唱妇随啊!还带着女儿和一帮弟子?混吃混喝也这么兴师动众!明目张胆!”启公老头上来就调笑到。

  “哈哈哈哈!长巾账内女子好,少女更妙。启公老头,多日不见,老树发新芽了啊?”老师也不甘示弱,直接揭伤疤。

  这个段子如今在圈内广为流传,几位老友见面无不调侃一番,让启公很是不爽,此时又被老对头提出,当下气的面色涨红。

  “无耻老头,靠着徒弟耍什么威风?我要有这么好的弟子,也能把你羞辱一番。”

  “此言当真?”

  “什么意思?”

  “小天,启公老头都说了收你为徒,还不快叫师傅?这老头虽然人不咋地,字写的还算工整。你可以跟着学学,写作文时也能得个卷面分。”谭老师笑着对小天说道。

  “见过老师!上次之事多有得罪,还请老师大人大量,原谅则个,学生在此跟老师赔罪。今后还望老师多多教诲。”小天也很是欣喜,想不到老师居然用这种方法让自己拜启公为师了,还真是----奇葩啊!

  “你搞什么鬼?什么阴谋诡计?你会这么好心?”启公一时拿不准老谭什么意思,疑神疑鬼的问道。

  “我能有什么意思?我徒弟也爱好书法,而且书法写得很好,虽然你的字比不上我徒弟,不过我徒弟在我的教导下,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孩子,懂得尊老爱幼的道理,勉强拜你为师,学学怎么磨墨洗笔吧。”老师出口调侃道。

  “你真的同意?不许反悔!”

  “你就这样把你的新徒弟晾在那里?见面礼都没有?”

  “哇哈哈!好好好!小天对吧,放心,为师肯定比那谭老头强,你跟着他简直就是明珠暗投。免礼免礼,老师今天也没准备礼物,这方砚台就送给你了。”启公老头喜不自胜,把正在把玩的砚台送给了小天。

  “我去!这老头今天怎么这么大方!”

  “就是!这可难得一见啊,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可是他珍藏多年的宝贝啊,平时都不舍得用的,天天带在身边。”

  “这是老师心爱之物,学生岂能夺人所爱?万万不可。”小天赶紧推辞。

  “无妨!此砚名为“老梅砚”,老夫如今也不怎么用了,与其在我这里蒙尘,不如让它跟着你发光发热。”启公哈哈一笑,再次塞给小天。

  小天只得无奈接过,打开天地盖仔细打量,正是一方端砚。石质坚实、润滑、细腻、娇嫩。用手按其砚心,砚心湛蓝墨绿,水气久久不干,应是老坑之物。更是借助五颗石眼雕刻成一株老梅,栩栩如生,雅致非常。

  小天很是喜欢,当下再次施礼谢道:“多谢老师厚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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