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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张坷垃缴枪,薛老喜毙命。


  他把那杆要留下的枪放到后房的棚上,以防被派出所搜去,然后背上那个装着火药、钢珠儿和矿灯的大帆布袋子,夹着那杆需要上交的土装,贼一样溜出了村子,他不敢把枪扛在肩上,那样走在路上目标太大。

  他要在自己和这杆枪分别的最后一刻出去再打一次猎,无论打住打不住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他出了村,走了一段路程才把矿灯戴在头上,然后又把矿灯开关拧开。

  来到山坡上,他看见东面和西面的山上都有矿灯的光柱在晃动,近几年来好耍枪的人都是头上戴个矿灯在晚上的时候到山上打野味,一个晚上,这一道山上都会出现七八个这样的人,山上的野味也是很少见了,坷垃清楚,都是让他这号儿人给打死了。

  那时,坷垃想,这些人都是明天要交枪的,都是趁这个仅有的一个晚上出来再过一把瘾。忽然他听见离他最近那矿灯处有人给他打招呼:“伙计,斗住没有?”

  “没有,山上这些东西都越来越少了,一个晚上都见不到一个了”,他连忙回答。

  “就是呀,过来吧,打不住去球,来喷喷话儿,吸颗烟”。“物以类聚,人与群分”,一类的人都是有感情的,他这时都不说打野味的事了,他加快了脚步向那人走去。他不是为了吸那颗烟,他是想和同伙儿诉一诉心中的郁闷,交流一下派出所收他们枪的心情,寻求一点自我的安慰。

  对方的矿灯要比坷垃的矿灯明亮得多,当他们接近的时候,对方那矿灯还给他照着脚下的小路。

  “真是扯**蛋,耍了一辈子的枪都没人说过要收,现在要收走,耍枪是碍他们蛋疼了?”坷垃满腹的牢骚对给他照着路的人说。

  “就是呀,来吧,来喷喷”,对方还是叫他去喷喷。

  “咱都不交吧?不交,他派出所球门儿也没有”,说着话,坷垃就来到了那人的面前。

  “没门儿”?这时,那一道强光一下子照在坷垃的眼上,他一时难以接受,不由自主地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看见刚才和他说话的人,就是那天在派出所开会的那个年轻的警察,坷垃身上立刻出了一身汗。

  “有门儿你没有”?他又听见一个人在问他,他把他的灯光换了一个角度,在他的灯光下,他看见面前停着一辆吉普车,那个王所长坐在吉普车旁边的一块儿大石头上。

  “把枪放下”!那年轻干警命令坷垃,他乖乖的把自己手中的枪放在地上。

  那个干警又把那道强光照在他的眼上,他一动也不敢动,那干警又说:“看你那啥样子?你好一个球样儿!胡子拉碴的,就是一个标准的国民党老**,这枪你敢不交”?

  坷垃伸手想把自己头上的矿灯取掉,因为他那矿灯不断地照在对方的脸上,他觉得是在冒犯。

  “住手”!那警察又命令他,他连忙又松开了手。

  “你就立到这块石头上”,那警察用他的矿灯照着一块儿大石头:“从现在开始,你把这山上的人都给我喊过来”。

  坷垃很听话地站上去,他很理解警察的意思,他一块儿大石头就高高地站在那块儿的石头上,选着了一柱晃动的灯光,便把自己灯光的方向移过去对着对方,然后用力的喊:“伙计,斗住没有?过来喷喷吧,吸颗烟”。

  坷垃这种人看似倔强,甚至冲动,但他能在康大功年代当一个农村的“警察”,那便说明了他是很会借“东风”求生存的。

  为了讨好派出所的警察,也为了把事情做的万无一失,他又朝着逐渐向他靠近的矿灯灯光:“咱耍枪都快一辈子了,现在要给咱收走,你说委屈不委屈?”

  听见这话,对方会立刻加快脚步朝他走来,大有共吐“委屈”,寻找心理依靠的意思。

  ······

  天快明的时候,坷垃就用这种方法,一共喊来了8个人,每人罚了100块钱。

  那晚,派出所一晚上共收到了7根枪。

  ······

  有的政策是有刮风性质的,收枪那股风当时刮的很急也很大,但时间不长便又趋于平静了,坷垃便很成功地保留了一根“土装”枪。

  大概有一年的时间,那杆放在他后房棚上的“土装”枪又被他取了下来,当他耍枪的瘾发作的时候,他便会把玩一会儿。

  一个月圆的夜晚,坷垃“驰骋”南山“枪毙野兔子”的豪情陡然高涨,他便又夹着那杆枪走出了村子,他把枪扛到肩上走起了正步,到了南山才把头上的矿灯拧亮,他沿着自己昔日打兔子的足迹在那山上时急时缓地走了半个晚上,有时他的矿灯也能照住一个动物,他便立刻做出射击状,他的食指搭抠在那枪的扳机上,但他就是不敢开枪,他怕薛老喜之类的人听见了,去派出所里告他的状。

  一会儿,他发现像他这样行为的人不只是他一个,有几个山头上都有这样的人了。

  他忽然听见另外一个亮灯的地方响了一声枪响,那枪声告诉坷垃,收交枪的运动算是过去了,没有人再管枪的事情了。

  从此坷垃又扛起了他的枪。

  秋天的一个下午,坷垃扛着枪在“铜岭”的棉花地里寻找野兔子,有两次他都把兔子轰起来了。一次是他开了枪,但没有击中;另一次还没有等他开枪,那兔子便转身窜到下面一块棉花地里了,他尾随那兔子跑了几步来到地边,往下看,早已连一根兔子毛儿也没有了。他知道下面的这一块棉花地是薛老喜的,他怀疑薛老喜去派出所告过他有枪,所以心里很别扭,他正要往回走,忽然看见薛老喜棉花地的边缘有几株棉花在晃动,他立刻意识到那几株棉花下面肯定有猎物,很有可能就是他刚才轰起来的那只兔子。他条件反射般的端起枪,瞄准那几株棉花“咚”的开了一枪,他似乎听见随着那枪声,还有一个东西从地边滚了下去。坷垃连忙从他所在的地边跳到薛老喜的棉花地里,他知道很多时候,一枪没有打住那猎物要害,它便会拼命逃走。

  ······

  薛老喜是刚刚适应了目前的生活方式。分地到户以后,他是失去了很多的利益,但有时他也想,原先跟着康大功自己是风光的很,苏家屯千把号儿人见了他,虽然不像见了康大功那样恭维,但也都是有讨好意思的,他也知道有人讨好是假的,他能揣摩出那些人讨好的背后是一种仇视的心理。

  现在人们在田间劳动或在去地劳动的路上见到他,连一点老鼠见猫的意思都没有了,有时人们与他擦肩而过连一个招呼都不给他打,他的思想便起了很大的变化。他常想,这个社会和自己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老百姓,大家的人格都是相同的,能力也都相差不了多少,自己都会过好自己的日子,光想着管别人,光想占别人的便宜,别人是会仇恨的。

  薛老喜一度把自己的思想扭转了过来,他也算是一个庄稼好把式,苏家屯的庄稼照他管理那样的也不多。

  那天下午,他在家里无聊,嫩粉让他去南坡看看棉花该不该摘。他在那块儿棉花地下面的一块地里种的红薯,他先在他的红薯地里转了一圈儿,估计了一下红薯的收成,然后他从下面的红薯地里往上面的棉花地里上,在他就要上到棉花地里的时候,他的两只手很自然地抓住了地边的两棵棉花,那两棵棉花一晃动,他的头顶上就响起了一声枪响,薛老喜便应声从他的棉花地边儿滚到了他的红薯地里。

  坷垃也是跑着到了刚才那晃动的几株棉花的地方,他往下面一看,薛老喜满脸血污,仰躺在坷垃脚下他的那一块儿红薯地里。

  他还真的是一枪把薛老喜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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