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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胜负已分


却是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

  阵型被乞活军冲杀,上方纠缠在一起厮杀,想要取走敌军的生命。

  乞活军的武器盔甲和西夏军一模一样,除去手臂上绑着一根白布条外,再无其他的区别。

  两股黑色浪潮撞击在一起,撞出了大量的血花!

  一个乞活军士卒勇不可当,手持利斧连续砍杀了数个西夏军,他一斧头砍掉了一个西夏军的脑壳,脑浆和鲜血混合在一起,喷的到处都是。

  但是,还不等他收回斧头,一个西夏军士卒便从斜刺里杀出,将长刀刺入了他的身体。

  “啊……爹娘,孩儿杀了六哥西夏狗,够本了,给你们报仇了!”

  这个乞活军士卒仰天嘶吼着说道,说完便不管不顾插入自己身体的长刀,一斧头砍下,再次砍杀了一个西夏军士卒。

  “啊啊啊……这是……第七……个!”

  说着,他的身体倒地,失去了生机。

  他的脑海中,最后的画面是一个破败的茅草屋。

  那是他的家,虽然穷苦,但却有爹有娘有家人,无比温馨。

  但有一天,一切的一切都没了,他的父母惨死在西夏人的屠刀下,他也抓到西夏做了奴隶。

  每天做最累最脏的活,但却连肚子都填不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鞭打,甚至是杀死。

  直到他被荡虏军救下!

  他加入了乞活军,他要复仇,只要能复仇,能杀西夏人,他什么都不怕!

  他死了,但却是笑着死的,他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加入乞活军!

  这样的一幕不断的在折和城中发生,荡虏军,乞活军和西夏军厮杀在一起,人命变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

  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

  李察哥哈眼睛里满是血色,带着亲兵和荡虏军厮杀在一起,但他却也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兵。

  数万西夏军猛攻数千荡虏军军阵,竟然不能让荡虏军后退半步!

  荡虏军士卒之间配合作战的能力,堪称无解!

  一小队荡虏军士卒陷入了数倍于己的西夏军的包围之中,面对西夏军的疯狂进攻。

  四人身穿重甲,举盾负责四面的防御,四人从盾牌的缝隙中攻击西夏军,还有人躲在阵中扔震天雷。

  一个荡虏军士卒杀死了一个西夏士卒,另一个西夏士卒准备偷袭这个荡虏军士卒,却是被荡虏军的刀盾兵挡住,第三名荡虏军士卒慢条斯理的一刀斩出,杀死了这个西夏士卒。

  李察哥哈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心中的惊骇简直难以言喻。

  太强了!

  这只军队实在是太强了!

  这还只是一只小队的战斗,大规模的荡虏军集结成阵,战斗力越发强悍。

  前排的刀盾兵举盾,所有人都站在一条线上,军官一声令下,齐齐推进战线,每一步迈出都好像量过一般,整齐划一。

  找不到丝毫漏洞!

  后排的长矛兵从盾牌缝隙中刺出长矛,也是随着军官的命令,一起刺出,完全无法躲闪或是还击。

  屠杀!

  这就是屠杀!

  荡虏军肆无忌惮的屠杀着西夏军,而向来强悍善战的西夏军在面对荡虏军时,竟然显得不堪一击。

  面对荡虏军的屠杀,他们根本无力反抗!

  “贼子,拿命来!”

  忽的一声爆喝响起在李察哥哈耳畔,李察哥哈脑袋一懵,转头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身形粗壮的腌臜大汉手持青龙偃月刀冲来!

  李察哥哈主动迎了上去……

  片刻之后,李凤一手拎着李察哥哈的脑袋大喝道。

  “贼将已经授首,降者不杀!”

  “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

  荡虏军士卒跟着齐齐高喝。

  西夏军开始溃败,有人跪地请降,有转身丢下武器逃跑,但是继续顽抗的却是没有多少。

  陈言冷着脸下令道。

  “不降者,皆杀!”

  “诺!”

  传令兵抱拳领命,前去传达陈言的命令。

  战局被确定了下来,西夏主帅被阵斩,两个副帅逃离,斩杀将领近百人,大军开始溃败。

  被荡虏军和乞活军剿灭了大量溃兵!

  除去少部分逃离,大部分都选择了投降。

  折和城内还有大量溃兵散步,乞活军不用陈言吩咐,都开始自觉搜查折和城。

  只要被他们找到的,大部分都被杀掉了!

  陈言见战斗结果确定,终于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赌赢了,从今往后发展便是一帆风顺。

  最起码在金兵南下之前,荡虏军是可以放心发展的,不用担心遇到对手了!

  西夏军被大规模,成建制的消灭有生力量,早已不成威胁,剩下的都是些老弱残兵,早已不成威胁。

  陈言已经打算要攻占兴庆府了!

  至于说宋朝……

  陈言就想呵呵一下。

  金兵第一次南下,只有三万大军,甚至是其中大部分都只是附庸军,真正的金兵只有六千人上下,这么点人都能打到开封城下。

  你特么还指望宋军能有多强的战斗力?!

  哪怕是宋军中最精锐的西军,也是送菜的份,反正不管是对金,对辽,还是对西夏,基本上没赢过。

  ……

  京兆府!

  大宋西部真正的中心所在,经济繁华,人口稠密。

  夏日的骄阳照射着大地,气浪翻滚间表示着地表上灼热的温度,人来人往间人流如织。

  虽然大宋的贫富差距有点夸张,但毕竟是大宋西京所在,京兆府的平民百姓大概还是能活的下去的。

  虽然街道上的普通百姓衣衫都有些破旧,脸上也是有着菜色,但生活还算安定。

  在京兆府,最繁华的街道,莫过于王家巷了!

  顾名思义,这是一户姓王的人家的宅邸所在的巷子。

  从外面看起,大门高大,由朱漆漆过,钉着几枚包铜金漆铁钉,门口摆放着两尊石狮子,门上的匾额是鎏金的,看起来气派无比。

  而今日,这王家大宅门口却是来了一队人马,为首的是一个光头汉子,身材健硕,骑着高头大马,一看就来历非凡。

  毕竟京兆府已经算是大宋内地了,对于战马稀缺的大宋来说,这种品相的高头大马可不算多见。

  这个汉子身后,跟着几个小厮,也是青衣白帽,收拾的十分干净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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