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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惯例中的反常


刘睿影和蝴蝶从营帐中出来的时候,外面还在刮风,只不过要比先前小了不少。

他下意识的用手遮挡住口鼻,低着头,双眼只看着脚下的沙地,却觉得手背一阵冰凉。

漠南下雪了。

雪混着沙子,变成了昏黄的颜色,犹如营帐中的灯盏,让人更加分不清困顿的现实。

不过这雪还是有些白。

每一座营帐上都像是带了个尖尖的帽子,在苍茫的大漠上极为醒目。

能再这样的风沙里,依旧停留在营帐顶端的雪,极为倔强。就像是刘睿影手中的剑。有时候明知不敌,但也要出剑,否则连一点可能都没有。

部落中已经到了不少人,都聚集在盟主厌结的营帐前。

蛮族中人的个子都很高,遮挡的密密麻麻,让刘睿影看不清却前方。

正在焦急之际,忽觉得自己的手腕又被人握住,传来的温热触感和先前的一模一样,知道应该还是蝴蝶,索性便放松了身心,任由她抓住,牵着自己朝旁侧走去。

斜地里,没有人遮挡,能够看得清前方发生的一切。

盟主厌结的营帐,门帘紧闭,但从缝隙中透出的灯火,映照出闪烁的人影,证明里面是有人的,只是还未出来。

蝴蝶告诉刘睿影,眼下不落的人还未举起,站在这里的,最多三分之一而已。

刘睿影粗略一估计,除却在外渔猎的猎手以及他们的帮衬,整个厌结部落应当三四千人的规模。

不得不说,这漠南最强大的蛮族部落,人口也着实是少的可怜……所以他们才会对新生儿有这样执着的渴望。

毕竟对一个部落来说,人口代表着一切。从中可以选拔出更多的猎手,然后等这些猎手慢慢成长为战师。至于那些脑子好用的、开窍早的,就可以成为智集的学生或是司命的徒弟——天官。

不论这些孩子将来的路是什么样的,有了他们,厌结部落才发展的可能,否则只是个虚假的架子,只能一天天的衰败下去……迟早被其他的部落一口吞掉,沦为附庸和奴隶。

刘睿影看到很多人手里提着工具。

有的人牵着骆驼,还有的人提着布袋,都是有备而来。唯有他和蝴蝶两个人,手里空空。

本来就不是蛮族中人,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来到了这里。平时除了相貌和身材以外,倒也不显得突兀,直到此刻他俩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外人。不被这个部落所接受,也不懂得这里的任何习惯、习俗。

但这只是刘睿影的一厢情愿。

他觉得蝴蝶和自己一样,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

事实上,蝴蝶了解的,远比他要多得多!

这些人手里的东西,是为了制作肉干。

漠南的天气入冬要比王域内晚不少,但一旦入了冬,整个漠南就会成为一片死地。除了蛮族中人以外,难再发现任何活物。本来还有些为了赚钱甘愿冒险的流人商队,这时候也会慢慢不见了踪影。

因为下雪和几乎不停息的风沙,从下危城中通往漠南的唯一道路,华容道,会被完全遮掩。

在没有任何可以辨识方向的大漠中,若是在失去了道路,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流人们虽然贪财,但他们更惜命。

只有留的性命在,赚的钱才能拿去享受。

这个道理,他们最是明白。

所以在冬季来临时,这些流人们甘愿吃糠咽菜,瑟缩在家徒四壁的屋里,也不愿意冒险搏一搏富贵,前往漠南部落中跑生意。

如此一来,却是就切断了漠南和外界的联系,使得这里变得更加孤立,仿佛不存在似的。

但这些蛮族中人还得活着。

他们活着并不是为了完成什么目的,或者做到什么事。活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死。

        

活着平淡但却不能死,毕竟没有人愿意死,谁都想活着,并且活得好!

        至于怎么是活的好,这就是看个人的想法,有人混吃等死,有人奋斗不停,区别只在于他们的终极目的在哪个阶层高度。

        任何人都没资格指责平平无奇,蒙混度日的人,因为他们的目标并不高深,在他们眼里,也许日日奋斗的人是个傻子,怎么样都是一辈子,何不轻松自在,何必给自己找头疼呢?

但仔细想想,活着这件事最根本的理由,其实就是为了不死。

冰雪封盖的大漠,即便是最为出色的猎手,都寻找不到猎物的踪迹。偶尔能走个运,捕获到一头没有冬眠的熊,或是几只野兔,也不够全部落的吃用。

私藏食物和肉在部落里是要被杀死的重罪,而且是绑在立柱上,在星光下,活活烧死。

这般死亡的方法,光是想想就足够可拍……更不用说亲自体会。不到万不得已,却是没有人敢于尝试。

对于冬天,蛮族中人有自己的应对法门。

他们会把最后获得的猎物,全部做成肉干,储藏在固定的营帐中,按照定量分配给部落众人。虽然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而且入冬之后,却是没有任何旁的事情要做,每个人都蜗在自己的营帐里,除了吃,就是喝酒睡觉。

事物短缺,酒确实能御寒。睡觉则可以尽最大程度保存体力,不至于消耗的太快。

蝴蝶冲着刘睿影努了努嘴,示意他看向前方。

有人已经架起了锅,从布袋中倒出来和小石子一样大小,且极为粗糙的盐巴。

下锅炒热,待冷却后揉搓在肉食的表面,即可放入坛子中,封进专用的营帐里。

这种坛子,是蛮族中人自治土窑中所烧制而成的泥瓮。

半只手臂的深度,坛身很瘦,表面涂有莫名的釉彩,画的多是星空或是部落中流传的一些英雄人物的故事。

        那都是历史的印记,每一笔上面都烙印着远古的味道和气息,使得人一眼看去,就仿佛深深陷入了沙漠里,怎么都挣扎不出来。

不过在制作肉干前,盟主和司命会请全部部众大吃一顿,算是一年的犒劳,也算是标志着冬日的开始。毕竟从这一顿之后,大家就要过起码两三个月的苦日子,待春回大地之后,才能再有这样可以敞开肚皮吃喝的机会。

厌结营帐的门帘终于掀开。

他和长兴肩并肩走了出来。

刘睿影看得出,人们有些疑惑。

因为往年都是司命走在前,他的徒弟天官们跟在后面,然后才轮到盟主、智集、战师等等。

不过厌结在部落中还是有相当高的威望,众人虽然觉得不符合常理,却也没有人提出质疑。万一触碰了什么忌讳,弄得自己最后一顿饱饭却是也吃不舒坦,该当如何?

但更多的人看到厌结出现,却是既兴奋又忐忑。

兴奋的是可以有一顿酒肉管够的宴席,忐忑这一顿结束,不知有多少同胞熬不过这一个冬天。

即便每个冬天,部落的高层都会很有计划性的发放肉食和粮食,但还是有很多老人和孩子渡不过去。

漠南有句话流传很广,熬过一个冬天,就能再多活一年。可想而知冬天对于这样的原始部落而言,能够看做是十足的天灾。

厌结出现后,扫视了一圈众人,最终定格在刘睿影的身上,对他笑着点了点头,却也没有说话。

继而闪开身形,让后面的几位战师走上前来。

这些战师每人手上都提着两只野猪,每一只看个头足有二百来斤重,也就只有这些膀大腰圆,力气惊人的战事才能一手一个,将其提起。

野猪已经宰杀完毕。

部众们看到野猪,纷纷欢呼起来。

战师们在这一片欢呼声中,手起刀落,很快就把这些野猪剥皮去毛,分割成拳头大小的肉块。

蛮族中人的烹饪方法,除了烤,就是炖。

不似王域中那么丰富。

终归是缺少物资和调料,不然谁不愿意出有味道的食物?

架起的大铁锅,是从流人商贩手里买来的二手货,都是下危城中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有些边沿处还有破损。但这些都不重要,部众们的激情和热情足以掩盖炊具的不足。

当肉都丢进锅里后,蝴蝶也撸起袖子,上前帮忙。

刘睿影不知自己该做什么,但站在原地总是不好,便也上前去和厌结打了个招呼。

“兄弟,咱俩的交杯酒还没喝,一会儿肉炖好了,一定得喝了!”

“承蒙盟主看得起,在下却之不恭,只得从命!”

刘睿影拱手说道。

厌结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睿影发现先前他手上和身上的血迹已经全然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还萦绕着。

不过这里刚刚分割了好几头野猪,血腥味混合在一起,难分彼此,刘睿影也不好判断。

“盟主这么晚召集部众炖肉,除了宣告入冬以外,还有事情要说。”

长兴对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早就知道,定然不会是吃吃喝喝这么简单,否则这样的事情推迟一天又有什么关系?

厌结这么着急,定然是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而且那群战师里,并没有安明的身影。

作为厌结部落中最为年轻且出色的战师,他无论如何也不该缺席的。

还有未到场的司命、天官等人。

刘睿影越发觉得这深夜的集会并不简单……看似吃喝热闹,实则血腥无比,波涛汹涌。

不过长兴却很是轻松。

从回到部落开始,他一直没有舒展的眉头此刻却是异常平整。

在对刘睿影说完了那句话后,竟然还哼起了调子。

长兴的声音很好听,哼唱的调子极为辽阔悠远,和眼前的天地也脚下的大漠很是般配。

刘睿影和他看着众人往炖肉的锅里里面相继放入整个的萝卜,这种事情多少带点仪式感。

宰杀放血的野猪肉,已经蒸发了多余的水分,显得有些萎靡不振,然而在放入锅中加水后不久,在旺盛的火的裹挟中,它开始变得透亮,吗,慢慢发出了肉的香味。

这种野猪肉要比家里喂养的腥味更重。

刘睿影有些闻不惯,但看到部落中许多孩子,不住的咽口水,却是把这种腥味当做肉香气。

野猪肉在锅里翻滚,慢慢变色。

厌结背着手,走到这一排炖肉的铁锅前,清了清嗓子,准备说点什么,但长兴却突然挡在了他的身前,指了指锅,又摇了摇头,示意他还不到时候。

厌结皱了皱眉头。

性质被人打断,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的,部落中高高在上的盟主更是如此。

好在他不是个暴君,也了解长兴的忠诚,知道他的话即便不全对,至少没有大错,更不会害自己,所以还是照做。

一个身影从后方挤进来,所有的部众犹如水流般自动分开,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安明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皮袋子,颜色很深。

这深色不是皮子本身的颜色,而是被浸润了个通透所导致的。

皮袋子里面装着满满一袋子青口贝,还很新鲜。

漠南的水流里只有鱼,而且一入冬,冰封水面,鱼都沉到了最低。一开始的年头,只要凿破了冰面,用些许饵料,就能捕捞上吃用不尽的鲜鱼来。

近来这几年,鱼也变得精明起来,甚至要比蛮族中人还聪明。即使被凿破了冰面,它们还是倔强的沉在水底,根本不理会那些饵料。

反而蛮族中人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凿冰捕鱼而不慎落水,最后被活活冻死,就连体内那天生茁壮的气血之力也不能挽回分毫。

没人知道安明从何处找来了这一袋子青口贝。

他把青口贝交到蝴蝶手里时,蝴蝶迟疑了片刻,才接过攥紧。

“想怎么吃?”

蝴蝶问道。

“随你,送你的。”

安明说道,随后站在厌结身旁,两人深深的对视了一眼,彼此间心照不宣。

在丰豪茶楼的时候,蝴蝶从不干活。她的手只用来举起酒杯或是伺候男人,若是因为干活而变得粗糙,却是就得不偿失……

那会儿,丰豪茶楼请了八个人伺候她,其中有三个人,专门负责呵护她的手,省下的人分别伺候着身段儿和脸蛋。

相比于其他两处,手更容易受伤,也更容易老。

无论是什么危险的东西,除了用眼睛看,用鼻子闻以外,都是手第一个触摸。

但现在蝴蝶的手,衰老而粗糙。

上面布满了皱纹,还有裂痕。

这样一双手,没人会喜欢,但一定有人心疼。做出的青口贝,无论是什么味道,却是都能让人感觉到满满的心意。

蝴蝶架好一口新铁锅,朝里倒了油,待油温起来时,把已经切配好的葱姜蒜扔了进去,还滴了几滴老酒。

青口贝倒进去时,滋啦声起,炖肉的锅也开了。

再过不到半个时辰,肉块就能熟透,厌结也该说明他今晚集会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对和刘睿影喝交杯酒这件事极为执着。

一转眼,已经摆好了桌子,将酒杯对放,右手虚引着,邀请刘睿影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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