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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生活需要点仪式感


  无羡见常伦怂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只要没查出实质性的东西就成了。”

  李元芳心下了然,常伦却是更迷糊了。

  无羡解释道,“对方很谨慎,不会留下蛛丝马迹,无论你如何查,多半是查不出什么的。所以,我才要你大张旗鼓地去查,时不时装出一副似有重大发现的样子,就是为了打草惊蛇,看看哪些人对你的调查进程特别感兴趣,让他们自个儿露出马脚。”

  经过这么一点拨,常伦也明白过来,“这个就交给我吧,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无羡对李元芳道,“之前忙着万寿节的事,不便将闹事的流民游街示众。等使臣离京之后,望大人将此提上议程,尽快替琉璃居正名。”

  李元芳应得爽快,“李姑娘放心,这本就本官分内之事。”

  “琉璃居正逢多事之秋,怕是无法再继续招收流民了。”

  李元芳深深地看了无羡一眼,总觉得琉璃居没有表面上看得如此简单。

  御史虽然捕风捉影,但有一句话被他说对了,区区一个工坊,根本不必招收如此多人。

  那些人真的全成了琉璃坊的学徒吗?

  那是被秘密培养做了别的?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圣上怕是早就知晓了吧!若是有对社稷不利之处,以厂卫的能力,怎会查不到背后的虚实。

  怕是那批人,是圣上要栽培的。

  无论他想要那批人做些什么都行,李元芳对他的期望不高,只要别继续昏庸无为下去就成。

  “流民的事交于本官即可,本官打算自西湖引一道水渠,用于周边地区的灌溉。将会组织剩余的流民,全部参与水利工事之中。”

  引水开渠是好事,只是,“如今在外人看来,大人可是与我一条船的。对方如果找不到我的错处,说不定会寻到大人的头上,毕竟,工事是最容易发生意外的。”

  李元芳经无羡提醒,郑重起来,“李某自会小心。”

  三人在大理寺门口分别,无羡着人将作证的那对少男少女送回工坊,回到家门口,遇上匆匆返回的马哲。

  无羡莞尔一笑,“不急着禀告,回家先跨火盆,去去晦气。”

  虽然无羡不信这些,但是在生活中,总要有些仪式感。

  火盆是狗蛋准备的,心忒大的他,加了不少木炭,说是火烧得越旺,去晦气的效果越好,结果就是,将何关的衣摆都给点燃了。

  可让他心疼死了,“这套衣服我才做的,只穿了两回!”真是个败家子!

  狗蛋幸灾乐祸道,“谁让你身手这般差,你看主子和马哲他们,不就没事吗?”

  “我是靠脑子赚钱的,哪像你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眼看着两人跟对乌鸡似的,即将斗起来,无羡真是哭笑不得,“不就是一套衣服吗?从松本那儿得了几匹倭布,正好扯了,让奚淼给你们画了花样,每人做身新衣。至于今日身上穿的那套,也不知有没有染上尸毒,不如烧了省心。”

  “真的?”何关对奚淼的设计可是很垂涎已久的,可惜这人傲得很,眼睛简直就是长在脑门上的,除非是主子开口,其余的人一概不爱搭理。

  这回,他算是赚到了。

  跨完火盆,无羡又让柴胡烧了花椒水,用来沐浴。

  好好洗漱了一番,换上干净衣物,无羡就去了厨房。

  神经紧绷了一日,总是要找些方式放松一下,做些吃食无疑是最实在的选择。

  她打算磨些水磨粉,做成四色汤圆,寓意团团圆圆。

  嗯!就这么决定了!

  马哲和胡勒根见她在厨房忙活,也先后跟来打下手。

  马哲从没做过这些,即便他心灵手巧,在磨糯米粉的时候,仍不免弄到了脸上。

  无羡本想替他擦干净的,哪知手一抹,又多了个白印子,一张俏脸硬生生地被她弄成了京剧中的丑角,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看得她自个儿都咯咯笑了起来。

  马哲目露哀怨,委屈得同个小媳妇似的,“主子,您欺负奴婢……”

  无羡朝他眨了眨眼,“一会儿吃汤圆的时候,带你玩游戏,怎么样?”

  “是狼妖杀吗?”狗蛋兴奋地眼睛都亮了。

  “嗯。”无羡点头,“好久没玩了,如今多了马哲、奚淼和墨竹,终于能将人数给凑起来了。”

  马哲好奇道,“狼妖杀是什么?”

  “很有意思的,”狗蛋嘴笨,解释不清规则,“到时候玩了,你就知道了。”

  他搓了搓手,贱兮兮地道,“主子,要不要弄些芥末味的汤圆,作为游戏惩罚啊?”那个奚淼贼讨厌了,到时候联合何关和柴胡一起给他下套,还不玩死他!

  哈哈哈!……

  想想那画面就很酸爽!

  无羡见他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也不戳破他那些小心思。

  奚淼和马哲都是心思剔透的,到时候谁被欺负还说不定呢!

  狗蛋哪里想到这些,兴冲冲地找何关和柴胡串连去了,厨房又安静了下来。

  无羡一边搅着馅料,一边问马哲,“之前验完尸,我让你盯着那个仵作。在我们离开后,他可有什么异状?”

  “奴婢见他偷偷找人,支会了胡韶,他俩多半是一伙的。”

  无羡的眸色一暗,“继续派人盯着他,看他最近和什么人接触。”

  “是!——”

  无羡又问,“东便门的人,都安全送回去了吗?”

  “都送回去了,此刻已回了南海子。咱们走的是水路,速度快,多数盯梢的都被甩掉了,就留了两个,一路跟着咱们的人到了南海子,要不要将他们灭了?”

  马哲面色如常地揉捏着手中的面团,淡然地谈论着杀人的勾当,就像是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

  “不用。那些几百号人,先别安排他们回工坊,秋收已过,规划的沟渠可以开挖了,正好让他们开工。”

  马哲嘴角翘起,已然猜到了无羡的想法,怪不得当初让他从名册中挑选了几百个无关紧要的海户,原来是用来迷惑对方的。

  对方花了如此大的周折,来探听他们的底细,却不知,偷鸡不成反而蚀了米。

  “好好盯着那些盯梢的,撒了那么大的鱼饵下去,这回非得将他们背后的人给揪出来不可。”

  “是!——”马哲再次应诺。

  半个时辰后,四色汤圆都搓好了。白色的是芝麻馅的,红色的是羊肉馅的,青色的是豆沙馅的,至于黄色的,则是芥末馅的,用料十足,绝对叫人毕生难忘。

  不过,无羡才不会告诉大家,也不让胡勒根和马哲说出去。

  谁让何关他们偷懒,不来帮忙的,吃到什么味儿的,全凭他们自个儿的运气了。

  奚淼的伤好得差不多了,难得上桌同众人一同用膳,却见碗中的汤圆全是生的,嘟起嘴来,“这教人怎么吃啊?”

  “这儿不是备着炉子吗?一共八个人,正好一次下两碗,一人一个。我们来玩狼妖杀,赢的人先挑。只有一点,无论挑中什么,都得全吃了,可不能浪费。”

  狗蛋挑了挑眉,“别说兄弟我没提醒你们,里面可有芥末味的。”

  何关给了他一对白眼,看他那副得瑟样儿,馊主意一定是他出的。

  就凭他那个脑子,呵呵,那些芥末味的汤团,指不定最后全进了他的肚子里。

  无羡向马哲等新人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规则,就开始发牌了。

  二名狼妖(狼人),三名村民,一名卦师(预言家),一名丹士(女巫),而无羡,照例做她的县太爷(法官)。

  玩家一共才七人,狼妖处于劣势,所以采用的是屠边局,只要狼妖杀光所有神(或所有村民)即可获胜。

  奚淼虽然聪明,奈何平日看他不顺眼的人太多了,第一轮就被票死了,毫无悬念地输了第一局。

  一双水眸隐隐泛起泪花,可怜巴巴地望着无羡,让她不由地想起了芳官。

  那一年在仇府,他也是一个被票死的……

  “主子,汤圆要煮烂了!”

  狗蛋的提醒,将她的思虑拉回了现实,淘了下锅中的糖水,将汤圆一一舀了出来。

  奚淼虽然在第一轮出局了,但是仍在获胜方。四色的汤圆看着就喜人,他心里偏爱的是绿色的,可又担心选中芥末味的,一时拿不准主意,索性随了胡勒根,选了个最普通的白色。

  一口咬下去,黑色的馅料爆浆出来,细腻顺滑,带着芝麻特有的香甜,盈润齿间。

  何关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挑了个金色的,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都想骂娘。

  真是……忒倒霉了!

  他给自己灌了半壶水,舌头还是辣的,泪眼汪汪地看着无羡,“主子,您明知道小的喜欢金色的,您还将芥末,裹在金色的汤圆里。”那不是明摆着坑他吗?

  无羡点了下他的额头,“谈判桌上可不能随便露出自个儿的喜好,不然就会成了弱点。”

  狗蛋看他吃瘪,笑得幸灾乐祸。

  何关剜了他一眼,同盟瓦解,下一轮他若是拿了狼妖牌,第一刀就刀死他!

  可是命运总爱捉弄人,下一局的首夜,当他睁开眼的时候,与他对视的正是何关。

  两人相互嫌弃着,结局自然很不美好。

  何关忍不住抱怨道,“狼妖这边才两人,太弱了,连输了两局,怎么赢嘛……”

  无羡拍了下他的脑袋,“没本事的人,才会抱怨。”

  狗蛋附和道,“就是,若是换作张平那小子,小的才不会输呢!主子,张平和高升什么时候回来啊?”

  一个能带他躺赢,一个能给他垫底,牌局上怎么能少了他们两个啊!

  无羡的眼角,瞥见了马哲打量过来的目光,不动声色地调侃道,“怎么?之前那个嚷嚷着,张平太阴损了,高升太扯后腿了,不要同他们一块玩的,是哪个呀?”

  狗蛋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小的不是觉得人少了,玩不起来嘛!”

  无羡睨了他一眼,将长勺递给他,“挑汤圆吧!”

  狗蛋看了眼锅中,就剩两个黄的了,还有什么可挑的,给自个儿和何关各舀了一个。

  何关欲哭无泪了,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两眼一闭,一口就将汤团给吞下去了。

  第三局是马哲和奚淼拿到了狼妖牌,奚淼自知人缘太差,活不久,索性自刀。

  丹士没有救他,他也不难过,见狗蛋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直接脏他,“你为何对我笑得如此得意,莫非……你是狼妖,对我下的毒手?”

  只是个爱耍性子的小倌罢了,狗蛋“切”了一声,根本没将他放在心上,“前两局你就是第一个被票死的,做狼妖的也不待见你,死了攀咬我做什么?”

  奚淼扭头对何关道,“他对我笑完后,我见他又看了你一眼,你可得小心啊!”

  何关心下骤凛,立马对他戒备起来。

  毕竟,按照他们以往的套路,都会将这个傻蛋留着带节奏,除非……

  狗蛋是狼妖一营的!

  奚淼一上来就攀咬狗蛋,令他不得不防。

  狗蛋见大家的眼神变了,这才慌了,急得跳明身份,“你别听他瞎说,我拿的可是卦师牌,自然得意啦!我还卜过你的身份,是良民。”

  “何关是不是良民,我不知道,但狗蛋是狼妖。”马哲挂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悍跳卦师,“因为我才是真正的卦师,卜过他的身份。”

  墨竹第一个投票给狗蛋,之前他的公子被全员票死,他人微言轻,无力回天,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此刻不同了,他手中握着票,可以投给狗蛋,替公子报仇!

  何关随即投上一票,不用马哲继续挑唆,狗蛋的票数便迅速超过了半数,愤然而死,而马哲的卦师身份也给坐实了。

  第二夜,他自刀骗了柴胡手中的金丹,待柴胡的身份暴露后,一入夜就刀死了他,成功拿下一局。

  墨竹咬着芥末汤圆,一张脸皱得跟包子上的褶子似的,委屈吧啦地望着奚淼,“公子,您怎么能骗奴婢呢……”害得他被这芥末汤圆,都要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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