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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美人惑主,使臣挑事


  宫女随王满堂离开后,杨慎得以重获自由,可是,他的脸色却一点都好看不起来。

  无羡的凤冠,在之前的打斗中,不知丢哪儿去了,霞帔被扯成了两截,大衫上也沾了不少尘土。

  让他以何颜面,带她去见使臣?

  到时候丢的可是国体!

  为今之计,只能拜托他的小妹了。

  他匆匆地带着无羡来到奉天殿前,“你先在这儿等着,一会儿我让小妹出来,给你重新换套衣衫。”

  无羡才不要!

  前不久,杨惜才来石碑坊闹过事,她可不想承她的情,“令妹与我身材不符,即便将替换的衣物借予我穿,也是不合身的。”

  “那你说该如何?”杨慎气恼起来,不禁怀疑,无羡是故意惹怒了美人,好找个借口,推脱了宫宴。

  他还真是小人之心了。

  对于内阁来说,这场宫宴就是一场相亲宴,意义重大。只要无羡表现得够好,他们就能从北元那儿要到更多的好处,自然担心无羡会从中使坏。

  而对无羡来说,北元本就看中了她这个人,志在必得,相不相亲都改变不了最终的结果。既然如此,她又何必要躲?

  “你怕衣衫不整,还不简单?”

  无羡当着杨慎的面,伸手就去解开对纽,衣肩顺着圆润的肩头垂落而下,羞得杨慎立刻转过身去,用手遮住了双眼。

  “还请自重!”

  无羡一脸的无语,她里面还穿着衣服的好不好,而且还是从脖子包到脚踝的那种!

  她将脱下的大衫揉成一团,往角落一丢,露出了内侧利落的鞠衣,“好了,就这般进去吧!”

  “鞠衣是不能单穿的。”杨慎拧眉,并不觉得这个是好主意。

  无羡轻哂,“为何不可?”

  那还用问,“没人这么穿过。”

  “外衣该有的,鞠衣全都有,与您身上的那身没多大的区别。”

  被她这么一说,杨慎才发现,鞠衣确实与公服差不多,但他依旧觉得不妥,说不出缘由,只是习惯使然。

  无羡才不会给他反驳的机会,一个箭步,跨入殿内,出现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鞠衣本就偏向男性,配上无羡那副落拓不羁的模样,更是英气逼人,雌雄莫辨。

  有惊异,也有惊艳。

  其中,属阿拉坦的目光最为火热,一如捕食者发现了猎物,血液中流淌的兴奋已是蠢蠢欲动。

  无羡完全无视了众人的打量,平静的脸上没有多余的情绪,“我坐哪儿?”

  杨慎以目光为指引,示意女宾席最前排的一张桌案,“坐在我小妹边上,也可照拂你一二。”

  杨惜没对她冷嘲热讽就不错了。

  指望她来照顾她?

  只能回以三个字——

  呵呵哒!

  不过,无羡还是老实地在杨惜边上的空位入座。

  没什么复杂的原因,只是因为女宾席位,就数那桌的位置最好,可以近距离观看歌舞表演。

  同时……

  也离那个人更近些……

  今日他穿的是庄重的衮冕,各有一条金丝绣成的龙,盘踞于两肩。衣色即便换成了沉稳的黑色,也压不住他那一身的张扬。

  綖板前后各有十二旒,五彩玉珠垂落而来,遮掩了他眸中的光华。

  无羡愣愣地看着朱寿,众人却在愣愣地看她。

  “那人究竟是谁?怎么由杨修撰亲自带入席中,还坐在他妹妹的边上?”

  “莫不是杨修撰新娶的继室?”

  “头一个年龄不符,太小了些,而且她所在的位置,坐的都是尚未出阁的贵女。”

  “说不定是杨家的哪个亲戚,要给她做脸吧!”

  “不像,你看她身上的衣服,那是鞠衣,该不是哪个天潢贵胄吧?”

  “那也该坐在主位,而不是与普通贵女同坐吧?”

  ……

  众人的窃窃私语,断断续续地落入杨惜的耳中,说不膈应是假的。

  凭什么让那个狐媚子坐在她边上,叫人猜疑?

  扭头再看无羡,见她欣然自得,对着满桌的食物大快朵颐,双眉不觉拧得更紧,“你还有心情吃得下去?”

  “不然呢?我也就这点顾盼了。”

  无羡将桌上的菜挨个儿尝了个遍:茶食烧炸凤鸡放久了,早就不脆了;大油饼油腻得很,夹着都能往下滴油;双棒子骨腌过头了,咸得可以下饭了。光禄寺的吃食,真是一如既往的难吃……

  无羡仅仅尝了一口,就不再碰了,索性拿起酒来微啄。

  女宾席上的是菊花酿,加了地黄、当归、枸杞诸药,滋补倒是挺滋补的,就是多了几分药味,反而将原本的酒香盖了下去。

  本末倒置了。

  她捏着手中的酒杯,扫了大殿一眼,两丈宽的过道,将男女宾彻底隔开。

  女宾席的上手坐着诰命妇人,下手坐着未出阁的姑娘。

  相对而言,男宾席的人就比较繁杂了,除了各国使臣外,还有各部的要员。

  姜蔺作为使臣的护卫也来了,他的位置紧邻着阿拉坦那拨人。脱去了平素的白衣,穿了一身绯色的官袍,将那冠玉一般的面容,映衬得更为白净。

  无羡向他眨了眨眼,举起酒杯,隔空向他敬了一杯,仰脖一饮而尽。

  姜蔺知她不胜酒力,此刻隔着太远,无法劝诫,摇头一笑,笑容中带着几分无奈与宠溺。

  细菊浮樽酒正酣,重新换好装束的王满堂姗姗来迟。

  朱寿见她上身是绿色丝绵夹衣,下身是嫩黄的百花裙。精湛的绣艺,将花的娇媚呈现得栩栩如生,穿在身上有如百花簇拥向前,步履生香。

  美则美矣,却是不合时宜。

  这仅是一套常服,平日穿着玩便罢了,如何能穿上万寿节的宫宴?

  朱寿讶然道,“朕不是赐你大衫了吗?何为没有穿来?”

  王满堂心中里燃烧着愤怒,脸上却流露出小白兔般的单纯与娇怯,“那套衣服毕竟与臣妾的位分不符,今日筵席来多那么多朝廷重臣,臣妾不愿让皇上为难……”

  她说得如此体贴,朱寿怎能再责备于她,直夸,“爱妃真是懂事。”

  若真懂事,怎会来得如此之迟?

  怕是那套大衫出了问题,穿不了了吧!

  皇后不但真相了,还捕捉到贤妃眼中一闪而过的幸灾乐祸。

  她整了整身上的翟衣,赤色的褾口绣着五彩金龙,端庄肃穆。

  金色的绣线熠熠生辉,想不吸引人都不行,纹理看着就与帝王身上的衮服是一对。

  皇后夹了一块酒食入口。

  嗯,滋味不错。

  心情好了,吃什么都是香的。

  反观王满堂,对光禄寺准备的宴席就什么兴致了。刚入宫的时候不知情,还以为有多好吃呢,一口吃下去差点没吐出来,真是连街上的食肆都不如。

  此刻,见朱寿面前放着一叠四色团子,做成了寿桃状,妆点着翠嫩的竹叶,还算别致,难得生出两分食欲来。

  可惜,她的面前没有这道果子,又扫了眼邻座的一后二妃也未见到,看来是独一份的,她的兴致不免更高了。

  在众目睽睽的宫宴上,连一后二妃都吃不到的果子她能吃到,说明什么?

  她独占圣宠!

  “好精致的果子。”眼中的馋涎,多一分太唐突,少一分太做作,将少女的娇憨表现得恰到好处。

  说着,她便拿起手边的筷子,还没夹到那碟果子,就被朱寿不动声色地挪远了,放在了她够不到的距离。

  “团子容易发胖,吃多了就不美了。”眸色中的宠溺不达眼底,朱寿将一盘桃子移到她的面前,“这是冬雪王桃,为着万寿节特供的,脆甜可口。吃了,皮肤就像是这桃子一样,红润诱人。”

  王满堂笑得羞涩,红润的脸颊就如这桃子一般,娇艳欲滴。

  “切,做给谁看啊!”贤妃嘀咕了一声,再不满,也不敢说得大声叫人听见。

  她拿起自个桌案上的寿桃,一个用力,锐利的指甲便扎入了果肉之中,汁水瞬间流淌而出,黏黏腻腻,叫人生厌。

  而且吃起来也麻烦,嘴巴开得小了,咬不下来,嘴巴开得大了,吃相就丑了。

  怪不得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呢,一口一个,那才叫一个雅致。

  就啃了一个桃尖,便失去了兴致,悻悻地放在一旁,取出帕子吸干手上的桃汁。

  一曲歌舞结束,阿拉坦代表北元使团,捧着一张貂皮上前,“这是我猎到的,送于大明皇帝作为寿礼。”

  王满堂的目光,都黏在了那张貂皮上了。真是太漂亮了,通体紫色,没有一丝杂毛,在灯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美丽的貂皮,谁不喜欢?

  不止是王满堂,就连一后二妃的眼中,都流露出明显的渴求。

  朱寿怎会没有看到,他从张永的手中接过那张貂皮,不假思索地披在了王满堂的肩上,“喜欢吗?”

  “只要是皇上送的,臣妾都喜欢。”王满堂娇羞地低下头,摸了摸那貂皮,顺滑无比,真是爱不释手。

  她迷失在滔天的富贵中,享受着帝王的独宠,享受着后妃的嫉妒,享受着贵妇的羡慕,唯独忽略了她自己。

  那身绿色的夹衣,配上紫色的貂皮,真是……

  丑得一言难尽……

  朱寿收起眼中的鄙夷,望向阿拉坦,“朕也猎到了一头,回赠北元使臣。”说着,给张永使了个眼色,张永立刻捧出了一张兽皮,递于阿拉坦的跟前。

  这张兽皮铺在黄绸包裹的掌盘上,比阿拉坦送的要大上好几圈,可惜毛色灰败,参杂了不少杂毛。

  “朕在猎鹿时,遇到一匹歹狼抢食,朕便把它射杀了,让人扒下了皮毛。”

  朱寿目露揶揄,就差直言,北元就是一头与他夺食的狼,想要扒了对方的皮了。

  阿拉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随手将那张狼皮扔给了身边的副使。

  吐鲁番的使臣接着起身,献上一壶酒,“这是吐鲁番的葡萄酿制的,香醇可口,可比大明的酒好喝多了!”

  大明哪会没有好酒?

  只是想借着一壶值不了多少钱的葡萄酒,来暗讽大明的不济罢了。

  如此倨傲,凡是有血性的都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大半朝臣却像是没听到一般。平日里上书弹劾的时候,可没那么窝囊啊!

  朱寿的嘴角噙着揶揄的笑,让张永替他斟酒。澄澈的酒液,化作一道水柱,徐徐注满酒杯。涟漪一圈圈漾开,触及杯壁后又荡了回来。

  朱寿啄了一口,“滋味不错。”

  不满声乍起——

  “圣上怎能长他人志气,灭我大明威风?”

  “切,圣上贪酒好色,谁人不知?”

  “那也不能贪图吐鲁番的酒啊!”

  “不然,你还能指望他做什么?”

  ……

  朱寿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看着杯中的倒影,如同蒙上了一层血色的阴翳,寒意沉沉。

  “可惜了,吐鲁番有好酒,却没有与之相配的杯盏,不少人只能以头骨盛酒。张永,将朕的那套玻璃胎花葡萄纹琉璃盏取来,回赠吐鲁番使臣。”

  “是!——”

  张永取来的琉璃盏出自琉璃居,精巧玲珑,色墨精妙。作为回赠,价值远在葡萄酒之上,真是赚大发了,可那吐鲁番使臣,却是阴沉着脸,悻悻地回到了桌位上。

  之后轮到的是天方使臣巴迪亚,这家伙在贡品被劫案中,一副泼皮无赖的架势,不知这回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本是没人待见的人,献出了寿礼也是寒颤得很,就是一副卷轴。

  小小一个天方,能有什么书画大家?

  别弄出个信手涂鸦来丢人现眼,就已经不错了。

  哪成想,当卷轴徐徐打开的时候,呈现的是两匹长鬃高蹄、方眼紫鼻的骏马,背上露出几丝汗血斑纹。

  “天方进献汗血天马两匹,恭贺大明皇帝万寿无疆!”

  朱寿的嘴角高高勾起,眸色带着只有彼此才能明了的笑意,投向了无羡。

  从那幅画的画工就能看出来,是出自奚淼的手笔,墨迹很新,是近日所作。

  如今能请动奚淼动笔的,只有无羡。

  虽然画画的人,让他很是讨厌,但送画人的心意,却是叫他欢喜的。

  那两匹天马,必然是无羡托了天方使臣之手,转送给他的。

  他大手一挥,回赠给天方使臣彩缎五十匹,把天方使臣乐得合不拢嘴。

  在他们的国度,大明的布料和瓷器是最热销,远比蟒衣、玉带什么的实在,又能大赚一笔了。

  松本作为日本使臣,中规中矩,他本就是打着纳贡的幌子,与大明皇室进行交易,怎会学吐鲁番的那一套找不自在?

  他献上的是一面彩绘描漆屏风,屏座及框架黑漆地,施以红、绿、银灰等色,禽兽亦施以彩,绚丽夺目。

  朱寿回赠的也是五十匹面料,不过等级比天方使臣的要差一些,不是彩缎,而是纱绢。

  对松本来说,这笔生意已经净赚不少,他心满意足地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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