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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大家开始积极地分析,为什么会有这一次的恐怖活动。

  在大家理智的分析下,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对方想让沈知秋离婚!

  纵观今年沈知秋上的所有热搜和头条,最终指向的结果都是观众希望沈知秋和霍云修离婚,只除了地震那一次,沈知秋表现良好,为自己挽回了不少人气。

  其实也不能说挽回,因为在那之前,沈知秋根本就没有人气,有的只是群嘲。

  在分析出了“最终目的”的情况下,一众瓜友们又开始抽丝剥茧,最后发现,可能这次事件的主谋,是沈知秋的情敌,或者是霍云修的情敌。

  幕后主谋是霍云修情敌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沈知秋的名声太臭了,所有人都不认为,还会有男人想要追求她。

  虽然,她曾经差点就要和唐思结婚。

  但是在民众们眼中,沈知秋最后之所以没有跟唐思结婚,肯定是因为唐思方面嫌弃她了,所以抛弃了她。

  而范诚和沈知秋之间的事情,则根本没有几个人知道。

  而且,知道范诚喜欢沈知秋的人也清楚,范诚根本没有能力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范诚在顾家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地位,这样一个毫无地位的人,你让他如何找一个最好的佣兵团?

  说句不好听的,可能连聂昂的佣金都付不起吧?

  其实,这次聂母对聂楚红也算是掏心掏肺了。

  自从这母女两人惹了大祸,惹恼了霍云修之后,聂家的生意,就遭到了连番的打压。

  在打压之下,聂楚红和聂母的零花钱都严重地缩水了。

  这一个亿是聂母这些年存下来的所有零花钱。

  以前有钱的时候,聂母花钱总是大手大脚,和贵太太们在一起,也总喜欢攀比,因此这些年能存下一个亿,那是极不容易!

  网友们倒是在电脑后面分析得很欢,有不少人猜测,这次的幕后主谋可能是聂楚红。

  因为在最近这一连串的事件当中,好像总是能看到聂楚红若有若无的身影。

  说起来,沈知秋在明面上有三个情敌,妹妹李丽喜欢霍云修,死了!

  以前的好闺蜜冯橘喜欢霍云修,死了!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和沈知秋明里暗里关系一直都不好的聂楚红了,聂楚红没有死,可是大家都感觉她在作死!

  而且,有瓜友分析,觉得聂楚红离死亡的那一天,也不是很远了,这一句话,得到了广大瓜友的一致赞同。

  佣兵团的团长之前在给沈知秋打电话的时候,其实霍云修一直都待在沈知秋的身边,悄悄地看完了视频电话那边的现状。

  沈知秋挂了电话之后,苦恼地对霍云修说道:“老公,怎么办啊?难道咱们要离婚了吗?虽然说复婚也可以,可是我感觉这简直就像是我们婚姻上的一道伤疤啊!”

  “别怕,老婆,十分钟之后,就是他们的末日了,先让他们嘚瑟一下吧!”霍云修摸了一下她柔顺的头发,温柔地说道,“上帝要让他灭亡,必然要先让他膨胀,等过十分钟,他的警惕心少了,死期就到了。”

  “老公,你在那里提前埋伏了人?”沈知秋惊奇地问道。

  “那当然!”霍云修朝她挑了挑眉,一张俊脸生动无比。

  “老公,你怎么能这么厉害呢?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沈知秋在他的脸上捏了捏。

  “时间不早了,老婆,我们先去吃早餐吧!”霍云修下了床,朝她伸出了手。

  沈知秋也下了床,去衣柜里面拿出了一件大方得体的连衣裙换上,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要接受媒体的采访,她还是先准备好吧。

  换好连衣裙之后,霍云修也走进了浴室,开始刷牙。

  此时,沈知秋正在对着镜子涂口红。

  她今天穿着庄重的黑色裙子,裙子上面绣着鲜红色的剪纸花纹,看起来典雅又端庄。

  她将长长地卷发放了下来,在脑袋后面盘起了一个辫子,用发夹夹住。

  然后,她从盥洗池下面的抽屉当中,拿出了一只俄罗斯复古红的口红,将口红涂抹到了自己的嘴唇上,才涂到一半,霍云修突然在她的另一边脸上亲.吻了一下,导致她手一抖,玫瑰暗红的口红立刻在脸上拖出了长长地一道。

  “霍云修!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作弄我!”沈知秋狠狠地打了他几下。

  可惜,她的力度对于霍云修来说,就跟小鸡挠痒痒一样,根本没有多重,反倒是惹得霍云修笑了起来。

  霍云修看了一眼手表,发现十分钟已经到了,便对沈知秋说道:“我美丽的老婆,你继续化妆,老公要为你去拯救天下了!”

  “知道了,快去吧!”沈知秋赶紧说道。

  霍云修赶紧打了一个电话,给一直潜伏在白秋庵外面的飞鹰特殊作战人员,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长接到了霍云修的电话之后,立刻说道:“说道,我们立刻开始执行任务!”

  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长挂了电话之后,朝队伍的其他人打了一个手势,那些人看到他的手势之后,立刻钻了出来,一个人对准一个佣兵,飞快地开始开枪。

  这些佣兵只有二十几个人,而飞鹰特殊作战人员这次来了五十个人,解决他们简直就是轻松加愉快。

  除了佣兵团的团长之外,其他的人全部都被打死了!

  佣兵团的团长被打了特殊的麻醉针,昏迷在了地上。

  那些尼姑看到危机解除了,立刻喜极而泣!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员们赶紧将尼姑们身上的绳索松开了,恢复了她们的自由。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救了我们!”尼姑们感激地说道。

  “为你们服务,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员们朝所有的尼姑行了一个礼。

  “佛祖会保佑你们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白秋庵的主持说道。

  “其实,你们真正要感谢的应该是督长,是督长怕你们有什么不测,天不亮就派我们守在了这里,以防万一!”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长开口说道。

  “督长大人果然是为国为民的好大人啊!”尼姑们连连说道。

  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长拿出对讲机,对霍云修说道:“督长大人,这边的危机已经解除了,我们现在就将这个佣兵团的团长压回去。”

  “做得好!”霍云修沉声说道。

  切断了对讲机内的联系之后,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员们立刻拖走了尸体和佣兵团的团长。

  十五分钟之后,白秋庵内又恢复了清净,如果不是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血腥味,难以想象这里在不久之前,竟然发生过一场可怕的枪战。

  飞鹰特殊作战人员的队员们很快便带着尸体和佣兵团团长回到了审监督基地,那些尸体送去做了基本的检查之后,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便放到焚尸炉里面烧了。

  佣兵团的团长则是被他们给关到了审讯室,等待着接下来的审问。

  这一切结束之后,沈知秋刚刚化完妆。

  “老婆,走,吃东西去,等吃完了东西,咱们就去跟媒体见面吧!”霍云修拉住了她柔若无骨的小手,然后给陈旭打了一个电话,让陈旭赶紧去安排记者发布会的事情,将发布会的地点定在沈知秋的酒店。

  霍云修喜欢给自己的老婆捧场,自己老婆的产业都不关心,那还能关心谁的产业?

  沈知秋跟霍云修走在一起的时候,心情非常的愉快,因为一切都结束了,风平浪静了。

  虽然跟沈知秋在一起,自己总是会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但是霍云修珍惜沈知秋,哪怕这一辈子都要这样过,他都会坚定地牵着沈知秋的手,带着她一路走到故事的终点。

  也许是解决了一件大事,今天沈知秋的胃口很好,和霍云修两人将厨师准备的早餐全部吃光了。

  吃完了之后,沈知秋有些意犹未尽地说道:“好久没有吃得这么撑了,幸好今天的裙子不收腰,否则肯定要丑了。”

  “不会,我的老婆怎么都是最美丽的!”霍云修冰冷的脸上融化了一个笑容。

  “你可不要骗我!”沈知秋点了点他的额头。

  “肯定不会骗你!”霍云修.宠.溺地说道。

  当两人赶到发布会现场的时候,发布会现场已经布置好了,全国所有的大型媒体差不多也来齐了。

  等时间到了之后,霍云修拉着沈知秋走到了台上,对所有的媒体说道:“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就在不久之前,在白秋庵发生了一起暴恐事件。在这起暴恐事件中,恐怖分子威胁我的妻子,让我的妻子必须要跟我离婚,否则,他们就要杀光白秋庵所有的修行者。不过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除了暴恐分子的头目,其他的人全部被审监督埋伏在白秋庵的特殊作战人员给击毙了,大家不用担心!”

  “督长大人,您是事先就知道白秋庵会发生暴恐事件吗?”

  “督长大人,这次暴恐事件的幕后主使查出来了吗?”

  “督长大人,接下来您将会在这方面有大动作吗?”

  ……

  此时正是盛夏时节,外面十分炎热,太阳高高地挂在了天空之中,散发着炙热的温度,就像是要把整个城市烤融化一样,天空是一种蔚蓝的色彩,连一丝云彩也无,于是这天气就更加热得让人难以忍受了。

  这里是一个不算太繁华,但是消费又挺高的二线城市,在二线城市的郊区边缘,往往伫立着一片一片的别墅区,别墅区的价格大概是在几百万左右,与别墅区挨着边的,就是一片又一片的大学学园区。

  平时在这座城市的中央已经很少看到老式公交车了,但是在大学的学园区到别墅区这边,偶尔还能看到一两辆老式的公交车,这种公交车里面没有空调,所以只需要一元硬币就可以乘坐。

  此时在一辆公交车上坐着一个皮肤白的有些透明的女孩,女孩靠在窗户边,呆呆的望着窗外飞逝过去的风景发愣。

  她的脸上带着疲惫之色以及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沧桑感,好像已经经历了许多事情一般。

  这个年纪的女孩本应该是在开心的上着大学,然后,谈一场甜甜的恋爱的时候,可是她,眼底却满是愁绪。

  她靠在窗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想了一会儿之后他打开了自己的手机,点开了上面的短信,短信上面是一个地址通知她去附近的一个别墅区做宠物义工,对寄养在那家别墅区的主人家里的小狗进行家访。

  虽然现在为了生存每天都很忙很累,但是从小喜欢小动物的她依然还坚持着自己这些年来的义工行为,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她就会去城市当中的流浪动物组织里面去当义工,负责给那些动物喂粮食、洗澡、以及对领养家庭进行家访。

  今天她要去拜访的一个领养的家庭,对方就住在这附近的别墅区当中。

  不一会儿公交车就到站了,女孩儿站了起来下了公交车,然后,孤零零地向这片别墅的保安亭当中走了过去。

  保安亭里的人检查了女孩的身份证,然后给业主打了一个电话,确定了她是过来家访的人之后就将她给放过去了。

  女孩儿走在这片风景优美的别墅区当中,不时有豪车从她身边经过,她会朝这些豪车看上一两眼,但是她知道这些豪车可能是她一辈子都买不起的东西。

  因此她又强迫自己不要再去看了,闷闷不乐地低下了头。

  生活都已经够艰辛了,干嘛还要去想这样的事情呢?

  不一会儿,有一辆法拉利从她身边疾驰而过,可是那一辆法拉利开着开着竟然没有往正常的路上走,反而是撞到了另一旁的一幢别墅上面。

  那一幢别墅被撞出了一个窟窿,这辆车子自然也被毁了。

  车子被毁了之后,车子里面的两个人当场死亡,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一个有钱的中年男人,当个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眼底全是青黑,一看就是一副沉迷于酒色的样子。

  而在副驾驶座上,则是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大学生,那个女大学生穿着也十分清凉。

  两个人当场死亡之后,在他们身体的旁边出现了这两个人的鬼魂,那个女大学生一想到自己这么年轻就惨死在了这片别墅区,心中不由得十分怨恨,看像那个胖子的眼中满是不善。

  但是无论如何人死不能复生,他就算是再怨恨再不干,也不可能再活下来了。

  这已经不是女孩第一次看到鬼了,但是她依然觉得很不舒服,她将脸别上了一边,不想再继续看下去了。

  现在这种情形,她作为目击者应该要报警才对吧?

  她掏出了手机,正想要报警的时候,突然之间,不远处又开来了一辆宾利车,从宾利车上下来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走到了那对男女的鬼魂旁边。

  女人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可是当那个胖子看上男人的时候,眼中则充满了恐惧的情绪。

  可是还没有等那个胖子说上一句话,男人就抬起了自己的右手,他的右手上戴着一枚非常古朴的戒指,那枚古朴的戒指上面发出了一道正常人难以看到的光芒,然后胖子的鬼魂就被吸入了那一枚戒指当中消失不见了。

  女大学生的鬼魂顿时被吓得瑟瑟发抖,但是那个男人倒也没有为难她的意思,直接就转身离开了。

  这一切全都落入了女孩儿的眼中,女孩低下了头,假装自己看不见。

  她竭力让自己的表情平静一些,希望对方不要发现任何的端倪,可是她不知道她的伪装到底有没有成功,因为她控制不住的在颤抖。

  虽然从小到大她见了各式各样的鬼魂,也经历过一些非常诡异的事情,可是如此可怕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人的魂魄是可以被外物吸走的。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人仿佛留意到了她一般朝她走了过来。

  女孩的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一样一动不动的。

  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是不敢抬起头来。

  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那个男人不断的在靠近着她,女孩儿的脸上流淌下了湿湿的汗水,但她脸上留下来的汗水,不是因为天气太热了,而是因为他太紧张了。

  短短一两分钟的时间对她而言仿佛是一万年那样漫长,不知过了多久,男人从她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吓得她浑身一个机灵都抬起了头。

  她呆呆的看着那个男人,一句话也不敢说,可是男人神色无常,只是从地上捡起了一个钱包递给了她,淡淡的说道:“小姐,这是你掉落的钱包。”

  “谢谢!”女孩接过了钱包,小声说道。

  “不客气。”男人表现的彬彬有礼,快速离开现场之后,开车离开了。

  女孩松了一口气,差点瘫坐在地上。

  看来自己的伪装很成功,对方并没有发现他已经发现了她全部的秘密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奇人异士,他这些年在生活中也算是见过不少,对于外人来说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世界,但是对于她来说这个世界近在咫尺,因为她从小就能看见鬼。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从小就能看见鬼,也没有人告诉她这是为什么,只是从小就能看见鬼,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女孩轻轻的喘了一口气,然后拿出手机又看了一眼她今天要家访的地址,就在她打算赶紧报个警,然后离开这里的时候,突然之间不远处的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朝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走了过去,这才发现那是一枚银色的钥匙。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枚钥匙呢?这也太奇怪了吧。

  而且这个钥匙的造型十分的古朴,浑身透着一股历史的沧桑感,应该不是现在的东西。

  难道是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掉落的钥匙吗?

  那个男人可不是普通人,他的东西还是不要捡起来比较好吧。

  可是鬼使神差的她竟然蹲了下来,将那枚钥匙捡了起来,然后仔细的看了一会儿,又塞进了自己的包里,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突然之间就想这样做了。

  甚至,她也没有想过她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后果。

  接着她就打电话报了警,很快警方那天就过来出勤了,出勤的人将她带到了警察局当中,做了一番审讯,然后就放她离开了。

  毕竟这场车祸只是一个意外,而女孩也只是一个旁观者罢了,所以警察不会再对她多做盘问的。

  女孩离开了警察局之后,又坐着公交车来到了这片别墅区,然后按照着手机上给出的地址,一栋别墅又一栋别墅的,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地址前。

  这是一幢独栋的小别墅,小别墅的外观十分的漂亮,自带一个很美丽的小花园,花园里面种着许多的玫瑰花。

  女孩站在外面按了按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走了过来,小姑娘的身后跟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小狗,那条小狗一看到女孩就朝她疯狂地摇起了尾巴,显然对她非常热情。

  “小度,你这只傻狗,你怎么对什么人都这么热情呢?我真害怕你有一天会被别人拐跑!”女孩伸手拍了拍小狗的头。

  这只小狗只有三条腿,但是十分健康,哪怕只有三条腿也能在漂亮的小姑娘身边跑来跑去。

  那条小狗朝小姑娘吐了吐舌头,然后又趴到了栅栏旁边朝女孩儿哈气。

  “你别误会,这是它之前认得我,我以前在流浪动物中心做义工的时候,我经常给它喂食,所以它跟我很熟,你放心吧,它并不是一只傻狗,如果遇到陌生人的话,它是不会跟他走的。”女孩解释道。。

  “我也是开玩笑了,对了,你就是那个过来家访的义工,不是说今天让红玲姐姐过来吗?红玲姐姐怎么没有来?”小姑娘不解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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