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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戎国地处东边,又称东戎,东戎曾是苍黄大陆上的霸主,后来国势渐衰,三个州懿德、开阳、封熙分裂出去,不服东戎统治,自成一国。东戎与此三国常年征战,再加上世仇南林国,东戎几乎一年到头都在打仗。东戎有一支世界闻名的军队叫做“龙家军”,首领龙三爷,是东戎军方头号人物,也是个重义轻生人人敬仰的英雄好汉。兰秀儿被忠勇侯陆季忠充军,陆季忠是东戎的大奸臣,这陆季忠的死对头正是龙三爷。

  想不到机缘巧合救了一位大人物,青禾也不放在心上,自己和兰秀儿没事就好,俩人又呆了三四天,估摸着不会再有人抓捕,便下了山。

  兰秀儿对青禾道:“青禾姐姐,我们两个是女子,行走多有不便,不如装成男人方便些。”

  正合青禾的意。

  她平常在部队穿惯军装,长这么大没打过耳洞,没穿过高跟鞋,没化过妆,父母早故一个人养大弟弟扛起全家,性格是十足女汉子,若让她做个弱女子,温温柔柔说话,斯斯文文行事,穿一件拖曳在地的裙子,比什么都难。她的短发奇奇怪怪的,戴了个头巾遮挡,走到山下最近的一个村庄,农户大婶好心,送给她们两套粗布男装,两人扮作男子继续前行。

  青禾与兰秀儿两个没有路引,不敢走大路,宿在荒山,遇到偏僻的小镇才敢进城。懿德因与东戎打仗的缘故国力衰败,到处是举家逃命的人,守城门的官兵惫懒懈怠,看都不看就让她们随着人流进去了。

  就这样走了一段路,这一日两人来到一处小村庄,名叫马家庄,山民淳朴,百十户人家,打猎为生。青禾见山明水秀风景宜人,便与兰秀儿定居于此,过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人生活。

  兰秀儿出钱,买了一户农家院子,俩人住进去安顿下来。

  青禾本以为兰秀儿做军妓必然穷苦,想不到兰秀儿还有些积蓄,买了几亩薄田以及农具,抓住春天的尾巴,赶紧种地。

  青禾打架是把好手,种地可不行。来到新世界,想了想自己会做什么。

  她精通枪械、会编程、玩电脑游戏、开坦克、画素描、吹树叶、打竹板儿、唱二人转……

  看看,这么多技能——啧啧,有用得上的么!

  马家庄很小,离最近的小镇桐城走一个时辰便到,白天没事青禾去桐城市集上溜达,看自己能干什么,溜达完青禾得出的结论是什么都不会干。

  晚上回家洗把脸,照着水盆,心想,好像能干的就剩下进妓/院挂牌了。正好自己会吹树叶,弟弟小时候不睡觉,吹树叶哄他入睡,她能吹出一首完整的《梁祝》,这也算一个曲艺技能不是?也许大家没见过吹树叶的,没听过《梁祝》,一下子火了,财源滚滚也说不定。那些穿越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么,女主一穿越,就在妓/院唱个曲跳个舞大显身手。

  这时往往妓/院里就会忽然间冒出许多王爷皇帝武林盟主之类的,看上女主,由此女主的人生被改变,再也不必担心柴米油盐之类的物质问题,有男人给她解决。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贵人,想来应该是全年在家憋着,就等着穿越女主出现的那一刻才走出家门。自己似乎也应该去妓/院碰碰运气。

  一不小心遇见男主呢,这凡事都怕万一啊……

  到今年二十四岁一次恋爱没谈过,穿越之前一直住部队,没机会也没时间认识合适的男人,平生最大愿望就是嫁人,穿越到这里,一定要好好谈场恋爱才不枉此生。

  也许,去当妓/女就是老天爷交给穆青禾的使命?

  扭头想跟正在铺床的兰秀儿聊聊,一看兰秀儿的容貌,立马觉得自己连做妓都不够资格。

  这标准也太高了!

  青禾愤愤摔了擦脸布巾。

  说老实话青禾不知道自己穿越后应该干点什么。

  以前生命的意义是照顾好弟弟,当好兵,如果说有愿望,那么便是在完成以上两件事的基础上,找个好男人嫁了。可惜穿越之后与兰秀儿相伴隐居在懿德国接触的多是山野村夫,青禾不可能对他们有想法,半夜睡不着,除了思念部队、思念弟弟之外,青禾常常会感到无所适从。

  她的人生就像一团雾,有个声音说:你要往前走,所以她前行。

  她并不知道,前行之后能否遇见她想要的。而最悲哀的是,她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得活着,在异世界,在远离弟弟的地方,独自一人,活着。

  这种活着,是一种极其孤独极其迷茫的活法。

  所有的梦都随着穿越而破灭,所有的理想都消逝,所有未做完的事都不必再做,剩下的唯一目标就是两个字:活着。

  时光飞逝,数月过后青禾头发长了,像男人那样随便在脑袋上挽个小发髻,横插一支自己削的木钗,手艺不太好,木钗戴了两天就断了,青禾也懒得再弄,直接在脑袋上插根筷子固定头发就算完事。把衣服改成当地农夫样式,上面穿灰扑扑的短褂,下面是麻布长裤,用白布把胸/脯牢牢裹紧,为了行动方便一般会卷起裤脚,再加上声音本就低沉,从各方面看都绝对是个男人。

  兰秀儿在家做事,青禾装男人跟着村里猎户上山捕猎,好歹在部队里训练过,比这里的人多了无数见识,很快成为捕猎好手,打下猎物吃不了的卖钱,勉强够两人过活。

  闲来无事,迷上了制作武器。制作了许多弓/弩,做成一个取一个名字,青禾最自豪其中一把叫“AK47”的弓/弩。找来村里的铁匠一起研究,做出一堆在部队时惯用的攀岩器具,飞檐走壁如履平地,青禾深知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若被人发现会引起麻烦,将这些东西装在箱里,不轻易示人。

  青禾打的猎物越积越多,攒了些皮货,跟兰秀儿一起去市集上换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两人都做男子装扮,在集市上杵了半天,乏人问津。

  所谓集市,不过是一条长街,街两边摆着各种货摊。正午时分,长街尽头行来一伙收税的官家帮闲,踢着商家的货摊,被踢翻货物之人敢怒不敢言,乖乖掏钱给他。

  一阵鸡飞狗跳,为首胖泼皮吵嚷着:“我们是张公公的家丁,瞎了你的狗眼,还不赶紧拿钱出来,慢了仔细爷爷扒了你的皮!”

  一群小人作威作福,形状可恶,犹如黑社会的小弟收保护费一样。

  青禾悄悄对兰秀儿咬耳朵:“张公公是谁?”

  兰秀儿答道:“张公公叫张德海,是陆季忠的手下,他和陆季忠本来都是懿德国人,现在他是东戎皇宫的太监首领,他和陆季忠把东戎的军粮卖到懿德国来……”

  “这是倒卖军粮啊,这你都知道?”

  连军粮都能卖,这张公公得厉害到什么程度,恐怕九千岁魏忠贤也不过如此。由此可见,他的主子陆季忠又该有多么厉害。

  兰秀儿充分发挥女人的八卦本色:“我以前是丞相徐衍之的婢女,在丞相府听管家说过张公公的事,东戎人人都知道陆季忠和张公公是大大的奸臣,仗着皇帝宠信没人能动,据说那张公公是……是陆季忠的男/宠。”

  “男宠?”青禾惊奇,“一个太监也能做男/宠?他硬的起来吗他?”

  声音大了点,把泼皮引了过来。

  青禾心道我靠,坏了。

  为首胖泼皮拿眼一斜青禾,目光越过去,落在青禾身后容貌出众的兰秀儿脸上,贼眼一亮。用折扇去抬起兰秀儿下颌,淫/笑道:“哟,这兔儿爷长得不错!”去摸兰秀儿的脸,“拿你顶税吧,卖到相公馆里能值不少,听说东戎的人就好这种调调儿。”

  青禾一把抓住泼皮手腕。

  泼皮怒喝:“你干什么?”

  青禾左右看了一眼,没说话。

  如果是在以前的世界里青禾一定会出手,在这里则不想惹麻烦,这些地头蛇,打完这几个还会来一帮,永不会灭绝,兰秀儿正在躲陆季忠的追捕,这些人是张公公的人,张公公又跟陆季忠是一伙的,还是算了。青禾挤出一丝笑来:“求大爷高抬贵手,小人这有一个好物件孝敬大爷。”

  从手指上褪下弟弟小武送的金戒指,递给泼皮。

  懿德国人一般戴玉扳指,金的很少见,泼皮接过,拿牙咬了咬,骂骂咧咧,“不早拿出来!”

  又摸了一把兰秀儿的脸蛋,扬长而去。

  兰秀儿知道那是青禾弟弟送的,须臾不曾离身,心中极是不忿。青禾劝道:“我想过安稳日子不愿惹是生非,算了。”

  泼皮继续向前,走到一对卖农具的姐弟面前索要财物,双方一言不合,动起手来。泼皮们有七八个人,把那对姐弟揍得毫无还手之力。

  四周商户纷纷躲避,唯恐避之不及。

  那弟弟被一泼皮用脚踩着脸,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青禾和兰秀儿在远处静静地看着,兰秀儿面露不忍,青禾眼神冰冷——兰秀儿想的是隐忍,青禾想的是反抗。

  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她当兵这些年,骨子里的正直不允许她漠视这些。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青禾绝非这样的人,人要是连同情心都没了,能帮的时候不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跟猫狗还有什么分别?

  却说此时那个姐姐见泼皮凶恶,情势危急,一把抱住为首的胖泼皮大腿,想让弟弟逃走。弟弟不愿独自逃走,翻过身来用力一撞,把胖泼皮撞到在地,一手拉起姐姐,俩人勉力从地上爬起。

  胖泼皮怒不可遏,抽出腰刀便砍向弟弟。

  眼看这一刀即将砍中,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一个东西,正中泼皮持刀手腕。

  泼皮疼得大叫一声,刀脱手,姐弟俩趁机跑得远远的。

  那东西掉在地上,是一只普普通通甚至有些破破烂烂的布鞋。

  鞋子不大,看上去应该是个女人穿的,款式却是男款,十分怪异。

  泼皮的手腕竟被一只布鞋打得脱臼了。

  众泼皮转头四望,见青禾的脚上,缺了一只鞋。

  兰秀儿还没反应过来:“刚才不是说算了吗?”

  “欺负我可以忍,欺负别人让我看见了就不行。”青禾开玩笑地说着,随即神色一整,把兰秀儿塞进墙角,“在这等我,保护好自己。”

  话未落地,众泼皮已至面前。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毫无挑战性的战斗,结束得太快,以至于青禾觉得特别不过瘾,收拾众泼皮就跟大人欺负小孩似的,在部队训练时,青禾一拳可把木板打裂,这次不想摊人命官司,青禾是收敛又收敛,生怕一不小心打死人。满腔的怨气怒气乃至于穿越以来的郁闷之气随这一架消散,青禾心里痛快了。

  解决之后,把破破烂烂的布鞋穿好,拉出兰秀儿问:“害怕吗?吓到了吗?”

  兰秀儿愣愣道:“还未来得及害怕,就结束了。”

  青禾忍不住笑出声:“那我下次打慢点。”

  众泼皮躺在地上唉唉呀呀叫唤,青禾在泼皮头目身上翻出自己的金戒指,顺手把他怀里的钱财劫掠一空。

  众泼皮爬起来,作鸟兽散之前,按照惯例留下一句:“你给我等着,张公公不会放过你的,忠勇侯也不会放过你的!”

  青禾收获颇丰,将泼皮的钱按照他们刚收的数目散给摆摊众人以及那对苦命姐弟,姐弟俩千恩万谢走了,青禾自己留了足够的钱,十分高兴。“秀儿,要不然我们改行吧,别打猎了。”

  “那做什么?”

  “你不觉得流氓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么?”

  “……”

  “或者我们以后就专门打劫流氓?”

  “……”

  青禾揣好钱,收拾皮货,刚想走,被人叫住:

  “留步!”

  声音很有磁性,低沉的男中音,非常好听,好听得像电影配音演员一样,青禾一听这个声音就想看看他的样子。

  一转身,回头,见一人大步行来。

  那是青禾第一次见到龙戟。

  就像时光河流中一朵浪花遇见另一朵浪花;叶子上的露珠遇见清晨的风;一粒细小的沙尘遇见河蚌;或者不扯得那么浪漫文艺,说得实际一点,就像一口破铁锅遇见正好能把它盖严实的一个大锅盖。

  那时是未时三刻,一天中太阳最刺眼的时刻,明亮的阳光无遮无挡地射过来,照得天地一片光明。青禾不得不眯起眼睛,见一圈一圈的光晕中有一个十分高大的人,像座山一样压过来。

  面目还未看清,已觉气势逼人。

  此人身穿青色外袍,围着暗红色大宽腰带,左臂缠红布巾,双手戴了露出五根指头的皮手套,脚蹬牛皮军靴,斜挎腰刀,龙行虎步,从天际的那片光明中走出,走得呼呼带风,周遭众人,俱为陪衬。

  他走到近前,两道冷电似的目光在青禾脸上转了转。

  青禾被他看得心中一凛。

  “在下龙戟,刀枪剑戟的戟。”

  他洒脱地一抱拳,动作幅度很大,显出几分豪爽之气。

  “刚才的事情在下都看到,兄台出手不凡,又是一副侠义心肠,让人好生敬佩,敢问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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