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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隐藏势力


  一座白色巨塔耸立在城市中央,威严庄重,极有魄力。地面的曼陀纹样以其为中心向外延展,塔身镶嵌彩色玻璃,塔顶的复杂石雕给人以莫名的沉静。在曼陀罗开放的地方,没有任何喧闹,所有人心照不宣的避开这个圆圈,对中央白塔保持绝对敬畏。

  这里隔绝了一切热闹鲜活,只有一条小路,铺着白色大理石板的小路,通向塔下那扇花纹繁杂的铸铁大门。

  何小姐正走在这条路上,前面带路的是只蓝黄色金刚鹦鹉。

  鹦鹉没有飞起来,而是像人类一般,用两只硕大的爪子直接行走在地面。爪子上长有坚硬而锐利的指甲,敲打在大理石上发出啪嗒啪嗒声;尾羽过长直接拖在地上,沙沙作响。它时不时回头,确认何小姐有乖乖跟上来。

  塔下大门打开,鹦鹉跳上门槛径直走进去,在5步左右处停下,转过头来歪着脖子:“何小姐,进来。”何小姐停在门槛外一步远处,同样歪着脖子,思量着自己是否应该相信这只神奇的走地鸡。

  “进来,进来吧,何小姐,不骗你。”鹦鹉急了,飞起来想跳到她怀里。她伸出一只小臂让鹦鹉停在上面,再用另一只手轻轻拢住那对斑斓的翅膀。“看来不是幻境啊。”她小声感叹,眯起眼睛任由鹦鹉撒娇,感受对方毛茸茸的头顶磨蹭自己下巴。手臂上确确实实的重量让她明白,小鹦鹉不是看起来变大了,而是在这个空间的影响下,加速生长,真正长大。

  “那座白塔里面有什么,为什么故意要我掉下来?”鹦鹉的讨好让何小姐很受用,她抚摸鸟类特有冰凉弯曲的鸟喙,让鹦鹉抬起头来直视她的眼睛。鹦鹉半张开嘴,一时语塞,圆溜溜的鸟眼透露一丝惊慌。何小姐笑而不语,现在她有的是耐心。

  半刻钟后,鹦鹉开口了:“唐吉坷德,唐吉坷德在里面!”

  “什么?”何小姐有点意外:“唐吉坷德不是你的名字吗?你主人临走时特意告诉我的!”“我不是!”鹦鹉扑了下翅膀:“他才是,他是唐吉坷德,真的唐吉坷德!”它从怀抱中挣脱出来,跳进门槛后以战斗机冲锋的姿势向白塔内疯跑,惊人的气势让何小姐目瞪口呆甚至忘记阻拦,眼睁睁看这只超速走地鸡瞬间消失在白塔深处。

  “嘿!真是活见鬼了!”何小姐来不及吐槽,只得随它一齐冲入白塔内。当她冲进门里的那一刻,背后大门缓缓关上。

  直到进入白塔内,何小姐才发现,这座表面威仪堂堂的建筑其实就是个空壳子,里面一间房都没有。看上去高耸的塔顶其实仅有12层楼左右的高度,彩色玻璃间透过的光斑衬得塔内波光粼粼,站在一楼,能一眼看穿塔顶的镂空装饰。

  这座塔真正的空间在地下。

  何小姐站在塔里一层,她面前是一旋转而下,看不到底的螺旋楼梯,通体洁白无暇,清凉透亮,散出淡色荧光。鹦鹉站在楼梯中间,不住跺脚:“快点,何小姐,快点!”“闭嘴,我跟上来了。”何小姐挖它一眼,站在楼梯起点处抖了下脚底的沙,再把鞋子重新穿好。

  楼梯蜿蜒向下,直通地心,然周围并没像何小姐想的那样随高度下降而变暗,相反,越往下走,反而越靠近某种光源。来到光源面前,她发现,那是几片足有一人高的芭蕉叶子。“唐吉坷德,唐吉坷德在后面。”鹦鹉看上去很开心,它顾不上催促何小姐跟上,就一头扎进叶子里。“这都是什么?”何小姐皱了下眉头,道路被发光叶片挡住,只有拨开芭蕉叶,才能继续前进。

  “何小姐,何小姐,你看!”走进叶子里的何小姐还没来得及适应眼前的阳光,就听见鹦鹉聒噪的声音,隐隐带着激动的颤抖。“啊?看什么?”她狠狠揉了下眼睛,随后看到一个奇异的画面:刚刚走过的城市有重新恢复成壁画,老老实实贴在陶瓷的白墙上;前方一个硕大的铁网鸟笼外,站了一个很小很小,还背着书包的男孩;笼子里是一对金刚鹦鹉,正晃动它们五彩羽翼,对小客人重复着:“你好!”“HELLO~”“早上好,早上好!”

  这里是一个很老很老的动物园,园中仅有稀稀拉拉,零星几点的游人,多半是带孩子的父母,脸上一层劳累厌烦。只有那个看鹦鹉的孩子,神情兴奋而专注;一束光照在铁笼前面,他完全沐浴在光中,看起来像个孩子的神明。

  何小姐走过去,发现自己能无视障碍物直接穿过。“你看,唐吉坷德,我的唐吉坷德。”鹦鹉轻声低语,带着温柔的沙哑,紧紧贴着男孩站着。它碰不到小男孩,只能尽力做出伸翅膀的样子,看自己的影子刚刚好同男孩的影子叠在一起。

  “为什么是唐吉坷德?”何小姐小声问,她不想打断鹦鹉的温情回忆。“他就是唐吉坷德。”鹦鹉声音越发柔软:“永远在做梦,永远像孩子,永远不放弃的游侠骑士。”男孩的书包从肩上滑下,他抖一下肩,想直接把书包背回去,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吸引了何小姐。她凑上去,一个塑料名牌闪闪发光:二年级三班——施明礼。

  “这是,诗人他小时候?”何小姐不可思议,按照时间线的推进,这只鹦鹉绝不应该见过小时的诗人,它被交给自己的时候,不过一月大小。“那么,里面那两只,是你的亲鸟啰?”她指了下笼子,鹦鹉点点头,随后依依不舍地离开小诗人:“我们该走了。”

  它最后看一眼那个恍若神明的孩子,朝何小姐点点头,向另一堆芭蕉叶冲过去。

  何小姐接着穿过叶子,发现自己又回到白塔楼梯上。

  芭蕉叶中景象引起她强烈好奇,先不说为什么施明礼会是“唐吉坷德”,刚才那到底是谁的记忆?是那两只鹦鹉的吗,但诗人说过,眼前这只小鹦鹉已经是当年动物园里留下的唯一金刚鹦鹉了;那是小鹦鹉的记忆?它才破壳不到两个月,毛都没长齐;难道是诗人本人的?他有那本事跨半球从南极托梦吗?思前想后也得不出个答案的何小姐觉得线索太少,正在这时,又一片熟悉的芭蕉叶出现了。

  这次不等鹦鹉催促,她直接穿过叶片。

  还是那个动物园,阳光灿烂到刺眼,只是不再有游人穿梭其中。动物园变得腐朽破败,瓷砖因无人擦拭而灰蒙一片,铁笼里的鹦鹉也毛色暗淡,甚至出现好几处秃斑。它们从架子上掉下来,趴在笼底,奄奄一息。

  “我们破产了,破产了。什么都没剩。”鹦鹉用哀叹的语气说。何小姐四处张望,看到大型动物被一只只绑上车,送往新的动物园,它们多半饿到皮包骨;负责鸟类的饲养员把还活着的鸟儿关进纸盒里,死了的直接扔进垃圾箱;旁边一个清洁工打扮的胖子,拿着一个铁通,把遗留下来的鸟蛋挨个儿打碎。

  一片辉煌的金光下,只有一个支离破碎的园子。

  直到那个男孩闯进来。诗人长大了,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汗流浃背,脸色通红。光照在他脸上,打出一片细小的金色绒毛;他拿一把红色的伞,像极了骑士的配剑;所有的员工都抓不住他,他轻巧灵活,披荆斩棘转到关鹦鹉的笼子前:“你们不会被送走,也不会死,我保证!”诗人说:“我想办法,先把你们带出来,然后我们马上就回家,我养你们,我养你们!”

  但工作人员来得太快,鹦鹉太老,它们像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挣扎,只是从翅膀下扒拉出个蛋来,从铁网下面滚出。“再见,再见。”它们这样说,见诗人把蛋抱在怀里后就不再动弹。

  阳光下,一个男孩捧了枚蛋急速奔跑,身后是他最爱的地方,如今已化为废墟。他最喜欢的朋友留给他最后一个纪念品,便再不动了。工作人员没有追出来,在他们看来,诗人或许只是个好奇心过重的孩子,没必要计较;只有他自己知道,手里拿的是一个不知道能否实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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