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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走尸案(九)


  翟默只身来到了绍远镇派出所物证室,没等翟默开口说话,里面的人就先开口说道:“翟顾问您好,您是来检查存留物证的是吧。”

  “嗯”翟默点了点头,显然是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认识自己,但是他没有询问原因的打算,这种事没有任何意义,用膝盖想都知道这是任文旭交代好的事情。

  “您进来吧。”对方打开物证室的门,让翟默走了进来,随后拿出一双白手套递给翟默,翟默没有多说,顺手接了过来,他知道这是正常的程序,见翟默带上手套,负责物证室的警察从一旁拿起了一个背包和一个旅行箱放到了桌子上,那天任文旭他们将这些东西拿回来的时候,本来是要进行物证检验的,分类出真正有价值的物证留存下来,但是任文旭却阻止了警员门的行动,让人将背包和旅行箱直接存放到物证室里,等着让翟默过来检验。

  至于任文旭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原因其实有很多,单从逻辑推理能力,任文旭已经算是认可了翟默的能力,而且翟默原本在丰城以程飞名义进行的案件侦破也算是有迹可循,任文旭通过自己的一些关系也从丰城那边了解到了一些案子,虽然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但是从邢天临对程飞非常信任这一点,任文旭实在没有什么不信任翟默的理由,不过相信归相信,该有的考验还是要有的,毕竟任文旭不了解翟默这个人,即使从自己的关系中得知了一些有关于这个男人的事情,但是道听途说不如眼见为实,任文旭这个人还是比较相信自己的眼睛的,所以安排这些事情也是无可厚非。

  翟默没有想这么多,对他来说侦破这个案子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任文旭是不是考验他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留在绍远镇当警察?或者是一直在这里当个顾问?显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至于为什么要参与这个案子,翟默是有自己的考虑的。废话不多说,回到案子本身,翟默打开旅行箱开始自己的工作,旅行箱里的东西很多,也很杂乱,大多数都是一些衣物什么的,其他倒是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翟默将旅行箱里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摆到一旁的桌子上,他所关注的重点是在那些零碎的东西上。

  很快旅行箱里的东西就被清空了,只剩下一些洗漱用品,药物,雨伞什么的,这些都属于正常的物品,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翟默的目标就在这些东西里面,将洗漱用品放到一旁,翟默开始检查旅行箱里的药物,这里的药物还是比较全的,有感冒药,退烧药,防治外伤的云南白药...要说种类还是比较全面的,基本可以应付普通旅游中的一些意外情况,可以想象到这对夫妇并不是第一次一同旅游,可是就是这样,才更显得这个案子有蹊跷,因为在这些药品中,翟默没有见到任何治疗心脏类疾病的药物。

  一般来说,患有心脏疾病的人都会携带一些急救类药物,类似间羟安,付肾素,阿托品,西地兰,硝普钠,多巴胺,尼可刹米,洛贝林等。这些药物在突发心脏病的时候,很可能会就他们一命,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心脏病患者在出门旅行的时候连相关药物都不带,更何况只黄炳原这个有五年心脏病史的人。除此之外,从旅行箱里发现的东西中可以看出这对夫妇并不是第一次出门旅游,准备的东西也十分的充足,可以知道这对夫妇中至少有一个人是十分细心的,既然这样,就更不可能出现不带治疗心脏病的药物这种事。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翟默就来到了桌子的另外一边,示意那名物证室的警察已经可以了,自己则是开始检查那个背包,最后的答案到底是怎样,就要看这个背包里是否有那些药物了。

  背包里装的东西不多,放到桌子上的时候整个背包有一半都是空的,翟默打开背包,将背包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拿了出来,相比于旅行箱里的东西,这个背包里的东西显然更有价值,从这个背包里,翟默掏出了两部手机,充电线,一本日记,以及一个保温杯,翟默小心翼翼的将手机和保温杯放到物证袋中,将那本日记拿到手中观察起来。

  这是一个棕色的日记本,本子很新,日记本的主人应该很是爱护它,看它外面的材质很像是牛皮,不过这都不重要,翟默小心翼翼的打开日记本,一页一页的翻看起来,日记上记录的东西很多,看日期这个日记应该是从今年五月份开始记的,因为第一页的日期是今年的5月2号,简单翻阅了几篇,翟默确认这个日记本就是这个已经死亡的中年男性黄炳原的,日记上的字迹算不得工整,很多地方的字迹都显得很是潦草,可以知道当时黄炳原在写日记的时候应该是遇到了什么情况,可能是有人来到他房间,或者是什么其他的情况。

  翟默又翻了几页,却突然发现日记上的日期对不上了,在5月15号那天的日记之后,就是5月19号的日记,程飞略一思索,不再仔细看日记内容,只是关注日记的日期,手中翻阅的速度也加快,很快翟默就找到了第二个时间断点,6月13号,这之后的日记是6月25号,中间的日记全部消失不见,这样的情况按理来说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日记本中,从日记本的外表就可以看出来,黄炳原对于日记的保存还是比较小心的,翟默没有从日记本外皮上找到一丝划痕和剐蹭的痕迹,这种事情做起来还是不容易的,需要一个比较良好的习惯才能形成这样的情景。

  另外翟默仔细检查了日记本时间断掉的那部分,发现这个断掉的部分确实是人为撕掉的,很多些日记的人都会有一种习惯,就是保持日记时间的连贯性,写日记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很多人养成这种习惯之后都会每天抽出一些时间将自己一天中遇到的一些有意义的人或事都记录在纸上,能够将自己的经历记录在纸上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在以后自己回顾的时候也能通过文字想象到当时的一些情景,文字作为一种贯穿人类历史的记录方式,以文字这种形式记录自己的经历,不仅能够记录自己当时遇到的事情,还能记录下当时的情景与感动。

  有记日记这种习惯的人,即使再遇到特殊状况没有办法即使记日记时,也会简单的将一天的事情记录在手机中,以便签的形式保留在手机中,之后再补上,所以黄炳原这样的将日记撕掉不再补齐的人真的不多,当然这个前提是日记是黄炳原自己撕掉的。

  相比于黄炳原自己撕掉自己日记的这个说法,翟默心里更倾向于其他人撕掉这种说法,翟默的手指在日记本的夹缝处划过,隔着手套并不能够清晰的感受到纸张的撕裂处,但是摘下手套明显不符合规定,翟默自然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将日记本举到自己的眼前,对着灯光观察起日记本夹缝处的情况。

  在灯光下,日记本的纸张之间能够更加明显的看出一些纸张撕裂的痕迹,在日记本上残留的断面处,有一些纸张撕断的毛边残留在上面,另外在前后接续的日记上,可以看到一些应该是在撕下日记时夹带撕下的痕迹,这个痕迹看起来很新,应该是近期被撕掉的,更有可能的就是黄炳原死亡当天被人撕下的,不过这个凶手撕下黄炳原的日记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日记中记录了和凶手相关的事情了吗?既然这样凶手为什么不将日记本直接带走?那样的话,警方根本就不会知道死者有记录日记的习惯。

  翟默放下手中的日记本,将自己的目光放到已经被装到物证袋里的两部手机上。

  “手机能够打开吗?”翟默向那名管理物证室的警察,刚刚翟默观察到那名警察摆弄了那两部手机一会儿。

  “应该是没电了,打不开。”那名警察回道。

  “充上电吧,说不定我们能从手机中找到一些线索。”翟默说了一声,那名警察点了点头,这样的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相比于其他的警察,他更加知道怎么能够保存物证不受破坏。

  “您检查完了吗?”那名警察询问道,他看翟默没有再翻看任何东西。

  “查完了,我帮你收拾?”

  “不用这边交给我就好了,您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那名警察询问道。

  “嗯,将装着药品的袋子拍照之后保留下来,对了刚刚检查的时候,你有拍照记录吧?”

  “这个您放心,有的。”那名警察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

  “行,手机充好电之后通知我一下吧。”翟默吩咐了一句,见警察点头,便离开了物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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