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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白夜(下)


  盛夏时节,映入眼帘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绿色,深深浅浅,浓浓淡淡,京都多柳,前代有皇帝甚至将京都命名为柳都。柳色绵延,似一团团绿色的烟雾,当阳光照射时,又白花花的晃人的眼睛,正如前代大诗人所言,“烟柳满皇都。”

  不知是哪里的蝉鸣,持续不断,惹人心烦。置身绿林之中,耳畔只听得刺耳的长鸣,环绕在身,焦躁的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却望不到蝉的踪迹。

  很吵。

  他静静地躺在紧贴石壁的铁力木床身紫檀围子罗汉床上,无声无息,像是床边围栏的雕刻人物一样,眼眸暗暗的,没有神采。

  那个人吃饭去了,而他……为了保持身体清洁,一直吃的是流食。也罢,这是他一天中唯一能有片刻休息的时候。

  他稍微转了转头,瞳孔放大,努力的看向窗外。

  隔着厚厚的墙面,蝉鸣声听上去很朦胧,像是从水里发出来的嗡鸣。但……就算真的很吵也没关系,他已经太久没听见看到外面的景色了,哪怕一丝一毫也足以使他欣慰。

  整个地下室里只有一扇天窗,还是他绝食相逼才凿出来的。堪堪露出一角天空,让原本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有一丝明亮。

  他看向窗外的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渴望,像是朝圣的僧人对极乐之境的向往,他从未有过如此虔诚。倘若遁入空门可以拯救他,他可以此生常伴青灯古佛。可是,佛也渡不了他。

  四十七天。

  他在这里已经整整四十七天了,除了……训练就没有别的了。好怀念当初鲜衣怒马争风流的时光啊。也不知道那两个人能不能发现自己不在的事情,但是……他宁愿他们不要发现,永远也别发现,好让他还留有一丝在朋友面前的尊严。

  再有几天,他就要作为礼物送出去了,送给那个乾国最尊贵的女人。会后悔吗?会绝望吗?可绝望又能如何,他没有别的选择。经过这些天以来的调教,他的身体早就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了……感受到身体深处传来的燥热,他面无表情地咬住了下唇,开始进行习以为常的忍耐。

  眼前突然有些昏暗,石室里像是披了一层黑色的薄纱,光影之间,黑暗占据了上风。

  他闭了闭眼,知道这是因为有一片云飘了过来,缓缓浮动,就在这片土地的上空。

  这么多天,云来云往,不用睁眼他也能感受得到,这一片云过去,要很长时间。

  ……

  沈府

  “你确定?”沈驰托着一杆黑曜石镶金掐丝烟枪,吐出长长一口烟雾。

  “老爷,瞧您说的,小人别的没有,那眼神可是贼亮贼亮的,”葛二点头哈腰,一双细细的眼睛止不住的往沈驰身上瞟,嘿呦,那可是顶呱呱的绸缎,碧水绸上金线绣成的天元通宝钱串子,腰带上镶的猫眼石流着彩光。“千真万确,是有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观察柳青好几天了。”葛二使了个眼色,嘿嘿笑着,将观察二字说的格外猥琐。

  沈驰沉吟一下,“知道那个姑娘的来头吗?”

  “这……”

  看他的反应,沈驰就已经知道了。他摆摆手,葛二赶忙靠近,给沈驰添了烟叶末。

  “这几天你去好好打探一下,那个小姑娘是谁,为什么要窥视柳青?”沈驰的瞳孔里晦暗不明,要也是对付柳青的,就太好了。毕竟,对于商人来说,借刀杀人才是最划算的买卖。

  “沈爷放心,小的明白,一定把那小丫头的底摸的清清楚楚的。”葛二咽了口唾沫,龟裂的手捏了捏衣摆,指甲里是常年积攒的乌泥。

  他本是街上的流氓混混,平时调戏一下良家妇女,不,那些骚老娘们儿,穿的花枝招展的,不就是等男人去摸一把乐呵乐呵的?日子紧巴了,踹几个小破摊子,收点保护费,碎银子,几个铜钱……甭管多少都是钱,通通拿走,积少成多嘛。

  谁知那一天,他在街上照例干老本行,捞到不少钱,灌了几坛黄酒。醉醺醺走到锣鼓巷时,恰巧碰到一个衣着光鲜的小胖子,像是大家大户的少爷,浑身是血脏兮兮的倒在地上。到嘴的肥羊,不宰白不宰。葛二打了一个嗝,将胖子身上的钱财搜刮净尽,还趁着他意识不清又踢了两脚,趁着酒疯很是耍了两把威风。他娘的,看上去就是个败家子儿,只是投了个好胎,呸!这狗娘养的!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但葛二从来不信这玩意儿,他也算是伤天害理这么多年了,地头蛇专业户,也没见有什么报应,照样该吃吃该喝喝,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踢那胖子的时候只顾一时痛快,葛二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他娘的又有谁能想到呢,那死胖子脸肿的跟个猪头一样,一坨脏兮兮臭烘烘的玩意儿,他也没看出来竟然是张家那个小霸王张宥金。张家人后来报了案,投了诉状,又背地里搞些手段,很快就查出是他刮尽了张宥金的钱财,还一口咬定是他将张宥金打成了那副样子。他拿去花了的银子被查到了,玉佩什么的在当铺也有记录,再加上张宥金身上确实有他的脚印,就算之前的伤不是他弄的,他也是百口莫辩。就这样,横行三街五巷的葛二泼皮,被一把抓住投进了大牢。

  他娘的,想想就来气,在牢里结结实实受了一顿板子和辣椒水,蔫儿了吧唧捱了几天,被狱卒粗暴的蒙了黑布罩带了出去。他以为是要暗地里悄悄解决了他,这种事情谁不明白?只可惜再也摸不到窑姐儿的大屁股了。一路上蒙着头走,刚开始是平坦的路,后来就变成坑坑洼洼的山路,终于狱卒一声“到了”,黑布罩一掀,四面阴气就涌了上来,残缺的墓碑东倒西歪,黄土包上杂草丛生,低头一看脚下,一只腐烂的手,隐隐露出白骨。

  乱坟岗。

  就是在那儿,他见到了沈驰的管家,和一帮脸熟的地痞无赖,都是熟人。管家意味深长地问他,是乖乖跟着沈大爷办事,吃香的喝辣的;还是想永远就留在这里。他葛二不是傻子,当即就对着管家指天画地的表忠心,去到了沈府。

  从那以后,他就一心一意跟着沈驰干了。毕竟,他虽然无赖,脑子却是清清楚楚的,知道是沈驰把他捞出来的,按理说现在就是死人一个。他要是不听话,办事儿不利索,还能给他整回去,或者,直接把他整到乱坟岗。毕竟,在官府户簿上,他已经是个死人了。还有,说实在的,沈驰出手也很阔绰,他就是跟在沈驰屁股后面,捡点儿剩饭剩汤,也一辈子享乐不愁了,银子比之前在街上横行霸道抢来的还多。就算他还是地痞子的时候,也没能天天喝黄酒逛赌坊啊。

  葛二还想再说点什么,对着沈驰表表忠心,沈驰摇摇头阻止了他,“不用在这里耍嘴皮子,把事情办好是正经,好处少不了你的。”

  “是是。”葛二点头如捣蒜。

  “还有,你去让其他人多休息一下王有仁的行踪。”

  “这是……?”葛二不明白了,跟踪那个小丫头他还大概知道什么意思,可跟踪王有仁有什么用呢?沈驰跟王有仁不还是合作伙伴吗?哦,不对,是王有仁要抱沈驰的大腿呀。

  “你能知道什么,”沈驰轻蔑的眯了眯眼睛,葛二之流他一向是看不上的,几个瘪三而已。但就是这种地痞无赖最好用,能办成事儿,什么也敢做的出来,到时候事情败露也不管他沈驰的事,反正都是鱼鳞图册上没有地,官府户簿上划了名字的。他们是见不得光的活死人,只能依附着沈家这棵大树生存。但他今天心情不错,也就肯提点葛二两句,“你也是常年在市井混来混去的,没听过那首写王家的打油诗?”

  “嗨,那谁不知道啊。”葛二一拍大腿,呲着一口黄牙,不等沈驰指示,自己就张嘴哼了起来,“金闪闪,银光光,王家有个大宝藏。大爷请客为有光,恭请王家来帮忙。翡翠白菜珊瑚肉,珍珠粉面雪花粮。过路的人仔细瞅,穿貂皮是王老头。”末了,他还补充到,“我小时候光着屁股的时候就会唱了。还有啊……”

  突然,葛二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哑了下去,他看着沈驰的表情不太对劲,就不敢继续多言。“老爷……就这些了。”

  沈驰明明还坐着,跟方才没有什么变化,声音却听起来让人发毛,“宝藏啊……那是挺有钱的……”

  沈驰托着烟枪久久没有动作,任由烟雾将他包裹起来。灰白的烟气弥漫,他的脸藏在烟后,隐隐看不真切。外面好像有云飘过,遮住了阳光,室内的光线渐渐变暗了。

  葛二喉咙一紧,明明是艳阳天,他却浑身发冷,像是有女鬼悄悄飘到他身后,一只青色的枯手顺着他的脊背爬上他的肩头,一滴冷汗从后背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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