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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走过巷子,血迹早已擦去。几个老人聚在一起,感叹现在孩子打起架来真狠,又说要向街道办反应,增加这条街的巡逻力度。

  回家后直接进入书房,习惯性抽出那本《花与城》,作者习城,省作协副主席,不仅文章好,也是著名的文学商人,创办一家出版社,旗下有好几本著名期刊,是成都文艺界核心人物,也是政界要人。

  丛诗薇自然不会在意这些,之所以喜欢他,崇敬他,全是凭了书中带灵魂的文字。从高中到大学再到现在,整整十年,初心不变,一颗少女的心从火热赤诚,变作如今深埋在心中,一个人的回忆。

  她是北京人,一年前,某本科院校中文系毕业。应家人要求,参加本地教师在编考试,成为一所高中语文老师。

  但她诗人的梦,作家的梦一直难断。抵不住内心煎熬,最终下定决心,于二个月前辞掉工作,孤身来到成都。本来想进入习城出版社工作,只可惜他们一直没有招聘,只好等,等下半年,等明年。

  为了养活自己,暂时在一家民宿客栈做服务生,除了旅游旺季,比如海棠花季,或者国家法定假期,一般很闲,得以腾出许多时间写作,又可以接触五湖四海形形色色的人,交许多同道朋友,距离省出版城也近,区区两站路而已,走路不需二十分钟。这种日子比起那种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而言,简直不要好太多。

  习城肖像印在书封背面,最新版本已经改成烫金印,五官因此显得凹凸有致,棱角分明,仿佛嘴角浅挂的笑容都鲜活起来,全部烙印入心。

  丛诗薇以指腹摩挲,一滴泪落下来,砸出一个晶莹的坑。

  她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一下子,把所有的感情与思绪暂搁一旁,惊慌代替伤心。头脑里瞬间闪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可怕情形,就怪想象力过于丰富。

  自觉身娇体弱,若是坏人,绝对对付不了,只能走为上策。将小贼反锁在屋里,出去后报警抓人。想妥对策,便把鞋脱了,以免打草惊蛇。

  她趴在窗子眼上,果真看见一个男人提着帆布箱进来,进入主卧。她身上文人气质太重,永远不会拿着刀和人家拼命,甚至大声说话,自然就不会冒冒失失跑出去,来什么先发制人。想要拍下证据,只是手机坏掉了。这种情况有点糟糕,连第一时间报警或通知家人朋友也不可能,继续留在屋内,实在危险。

  蹑手蹑脚,刚走到客厅,听见背后脚步声,呼吸遽然卡在嗓子眼儿上,呆呆站着不动。她是在温室里长大的乖乖女,从未涉身危险,不过心理素质很强,又看了许多杂七杂八的刑侦新闻和小说,认为若是和犯罪嫌疑人照了脸,不仅是破财的事更会招来杀身之祸。所以不敢回头,更不会回头。

  尽量语气柔缓,不去惹怒对方,要他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不必客气。对于一个有英雄情结的女孩来讲,的确怂的可以,也很特别,好听一点,叫怂得清新脱俗。她自己觉得这是一种明智之举,至少昨夜勇斗歹徒证明她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能屈能伸而已。

  小贼笑出声了。

  丛诗薇认为他现在放松了警惕,想要夺门而出。不料那人料事在先,一个箭步拦在门口,她冲上去,正好扑在他胸口。

  她长这么大,没谈过恋爱,也没有和哪个异性这么近距离接触,身体敏感至极,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又和那人视线相触,大吃一惊。

  “是你?”

  正是昨晚那个少年。皮肤很白,五官完美,几乎挑不出一丝毛病。看上去稍显稚嫩,应该超不过二十,头发细碎,耳钉闪耀,嘴角轻轻挑起一个弧度。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

  丛诗薇怕是过了那个年纪,除了俗气还是俗气,心中吐槽这是一个自以为很帅很酷的校园杀马特。

  大概昨天被夜风吹抽脑门子,才会觉得此小混混身上自有一股摄魂风神。

  夜色撩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笑嘻嘻开口先说:“你知道吗?你的特长是发呆。”

  被揶揄了,脸腾地血红,抽身出来,退后一大步。

  “你学倾城之恋中范柳原的口气,不过东施效颦,没有意思。”有点嗔怪。又觉得他不会知道那是什么人,不必多说。

  “哦,我若学他,那你是白流苏吗?”她不答他。

  如此尴尬地沉默了两分钟,忽然想起这小子是个入室盗贼,警惕心立马提起来。

  “你,你到我家做什么?”

  “你胆子很小嘛,明明以为你是个女汉子。”

  她想到自己好歹算他救命恩人来着,初映象也很不错,勉强放下戒备,问他到底有何贵干。

  “我打算住在这里。”一语惊人。丛诗薇吓了一跳,要他赶紧离开,否则报警。

  少年满不在乎。

  她手机坏了,报不了警,进屋拿了租房合同出来,义正言辞。

  “你看看,这屋子不是从房产经纪那里租的,是直接从业主苏文静女士手上整租,文静姐人好,与我关系不错,说这里空置久了,反正没人住,让我搬进来,象征性地每月收一千块钱,期限一年,期间不得转租,怎会让你住进来。”

  少年看她解释得蛮认真,脸蛋涨得通红,笑出声,又开玩笑说她善长红脸。丛诗薇气急败坏。

  “你是学‘范柳原体’学上瘾了,逗我玩呢。”

  声称要下楼打给文静姐。少年拿出手机说:“不必麻烦,我帮你打。”

  丛诗薇瞪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直到手机那头传来苏文静的声音。

  一切都像是做梦。

  “诗薇,从一在这里住几天,你俩对付一阵,把他当弟弟,照······”还未说完,许从一已经夺过手机。“知道了,姨妈。”然后直接了当挂断电话。

  丛诗薇目瞪口呆。没有办法,只好约法三章,把规矩讲清楚。

  主卧她住了,让他住次卧。又要身份证登记信息,说走正常程序,不能因为他是文静姐亲戚就免掉,毕竟男女有别,而且人心隔肚皮,小心为上。

  他说自己一直在国外念书,现在回来修一个月春假,没有身份证,有护照,问她要不要。

  丛诗薇翻了一个白眼,心想一个月而已,出不了大事,随它去吧。

  问他叫什么,今年几岁。

  他笑得很厉害,好像在嘲笑她过于刻板,不过问题还是正正经经回答。

  “许从一,二十三岁。”

  丛诗薇不太相信,抬眼凝视他,满是狐疑。

  他却冷不防地说:“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带着琥珀色,透明。”

  她骂了一句莫名其妙,垂下头去。心中思量,一米八的大高个,年纪看上去显小,不过也不可能是十八岁以下的。只要成年,自就不必担太多心思。

  厨房卫浴客厅共用,每周大扫除一次,平时保证里外干净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耍流氓。具体情况,包括不仅限于以下:

  1. 上厕所不关门

  2. 不冲便池

  3. 穿着暴露

  4. 不注重个人卫生

  5. 混用私物

  6. 饭后不洗碗筷,厨房不收拣

  7. 未尽允许,私闯闺房

  暂列这么多,又叮嘱书房藏书颇丰,因为搬家不易,暂时留了下来,文静姐嘱咐她好好看管,大家都是读书人,自然惜书如命,也有少数自己带来的。她经常泡在里面看书写文,不喜欢被打扰。若是他有阅读需求,必须提前告知。

  一边说着一边将便利贴贴在显眼处。

  许从一直呼受不了。好好一个大美女,打扮老气横秋不说,作派也实在古董无趣,没有丁点浪漫细胞,真是这个时代的稀有物种,恐怕没有男朋友,也很难找到男朋友。

  原本一句玩笑话,无意间戳中丛诗薇内心情结,愣了一会儿,脸色不太好,密长睫毛轻轻抖动,有点隐忍。许从一发现自己说错话,跟她道歉。

  丛诗薇扯出一个笑容,淡淡地说没关系,叫他随意,转身进入卧用。

  虽然厨具俱全,下班时间灵活,为人也不懒,但诗薇并不做饭。用她的话说,大概是从小就没有做饭细胞。但凡下一次厨,好像受了诅咒似的,菜品好坏不论,一定把自己折腾弄伤。宁愿在外面吃或者点外卖。

  许从一来了以后,屋子里开始充满烟火气息,饭菜香永远是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出生在成都,土生土长,会做许多本地菜,拿手的甚至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厨师。真叫人刮目相看。

  丛诗薇自持傲骨,不能吃人嘴软,否则男女同处一个屋檐下,很容易吃亏,无论如何,坚决不吃他烧的饭菜。哪怕休息日,饿得饥肠辘辘也毫不为所动,颇有一副“不食嗟来之食”的姿态与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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